今天有场花市,难得早起,但是被窝太冷又睡不着,只能跟着小家伙一早就出来了。照阿四的话说,有花市的地方就会有饭吃。
唉,沈落雁现在的要求真的一点都不高,如果哪个有钱人能给沈落雁一天三餐,有暖被窝睡,有热水洗澡,就算是做个小三沈落雁也认了。
可是,昨天在河边洗脸的时候沈落雁再一次认清了自己。别人穿越过来不是变这就是变那,可是沈落雁为什么什么都没变呢。
塌塌的鼻子,大饼脸,点缀几颗小雀斑,实在是太没特点了。白送给人家做小三,人家恐怕还得考虑一下吧。
初春,值得一看的当然只有玫瑰。
一条叫欢乐街的街道两旁摆满了各色的玫瑰花,红黄白交映,好一派美丽。沈落雁看得不由有些颓然,人生在世啊人生在世,上辈子那个给沈落雁送玫瑰花的家伙,居然还来个买十送一的次品,买了就算啦,还要*裸的告诉沈落雁,姑奶奶的爱情有这么廉价么?
阿四拿着一个破碗逢人就要打赏,而沈落雁则穿的人模狗样的附庸风雅的跟在一些王孙贵族的后面沾点贵气,一个因为吃面而穿越的家伙,怎么说都应该是霉气很重的。要不然怎么做什么都不顺利呢?
前方不远处,一个红衣男子突然叹出一声,“玫瑰的花季向来守时,今年却偏偏早来了半个月,也不知是好是坏。”
“公子,花虽非俗物,但总归是给人欣赏的。”旁边一个小奴役道。
“唉,夏虫不足语冰。”那红衣男子叹一声。
沈落雁偏过头去看,惊艳得本拧成一团的眉目渐渐清晰起来。有几个人,可以将这样一声叹息叹得百转千回。
沈落雁抬起眼皮,就见前方十来米处的样子有一个青年,丹唇凤目,说不出的妩媚,可是他似乎没有一点要低调的的样子,身上衣服大艳大红,这样的绯色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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