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当叶姿和越轻侯两个人手牵手的大大方方出现在明卿和书长安面前的时候,那一瞬,书长安突然有些想笑,那是羡慕的笑,以及,祝福的笑。
这两个人当初闹成那个样子,决绝成那个样子,最后还是只能牵着彼此的手呢。
这样,是爱吧?
她看到叶姿对她抬起下巴,有些傲慢,但是又有点她表达关怀的特有的方法,“你这个女人今天穿这么火辣做什么?”等下她大哥如果看到不知道会不会受刺激呢。
接着视线转到明卿的身上,露出了一个十分灿烂绚魅的笑容调侃道:“明卿,我认识你这么多年,今天突然觉得你像个男人了。”
这话说的……如果换到别的男人身上指不定会被气死,但是明卿毕竟是和这个女人认识不是一天两天了,再基于他是自己最好的兄弟的女人,只是冷傲回击道:“是吗,那十分遗憾的是我到今天也不觉得你是女人。”
“啧啧,是吗?不过我是不是女人呢,我们家越轻侯知道就行了,你是不是男人嘛……”叶姿的眼神十分微妙的打量着越轻侯,有点那么暧昧又有那么一点戏谑。
明卿直接越过她,看着自己那个看上去有点焦头烂额的兄弟,有些冷笑道:“你确定你不重新考虑一下你给我的请帖要不要收回吗?”
越轻侯顿时尴尬道:“你不要跟她一般见识嘛,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她,咳咳,况且她还因为你找了长安当伴娘呢,你可不能这么没兄弟情谊的弃我于不顾!”
他不是没其他所谓的朋友,也不会真的找不到伴郎,只是这种人生大事的时候,他还是希望到时候出现在他身后的那个人会是明卿,他从小到大的死党,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他的人之一。
明卿闻言将视线转向正在围观他们斗嘴围观的十分开心的书长安的身上,带着淡淡的笑意道:“你答应了那个疯女人了吗?”
书长安的眸子望着他,有些锋锐和尖刻,但是又不会太过分,但是这种眼神的意味也是很明显的,她在想,是什么让明卿改变了这么多。
他的话比以前多了,他的眼神比以前更有侵略性了,他的笑容更有魅力了,他会用眼神用语言来表达他的对她的在意了。
在这么多年后。
在她对他的感情磨灭的要消失贻尽之后。
上天一定是很喜欢跟她开玩笑吧?一次一次的这样跟她开着这种玩笑。
她将眼神墨墨转开,嘴角带着轻嘲:“没答应,但是她一定能让我穿着礼服站在她身后。如果她想,她一定能做到,所以我打算省些心思。”
而我们的叶姿小姐却似乎一点也不觉得这是什么嘲讽和不满,只是哈哈一笑,有些得意道:“你知道就好,越轻侯答应我的求婚的条件之一就是你和明卿分别是伴郎伴娘之一,不管怎么样我都不可能因为你们的缘故而让我的婚礼泡汤的。”
这话说的明卿和书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