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的激动,拜托,这种机会可不是随时都会有的好不好,那个小女人还不知道珍惜!
她是想参加,可是根本没有这种机会……
书长安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只能解释道:“你说的那个蒋二少可是天天上各种头条的那一个?他身边的女人更换的速度比你换包的衣服都要快,这样的男人有什么人好的吗?”
她就一直想不通为什么总有人会对这种风流浪子感兴趣呢,这究竟是真的臣服于他们的魅力呢,还只是女人自己的征服欲呢?
她想不通,但是也不想去多想这个问题。如果她真的喜欢这样的男人的话,何必找什么蒋二少,一个叶三爷就足够她消受的了。哪怕她人在港岛,但是也不时的能听到叶歌的各种花边新闻,似乎,那个男人更加的放荡了。
而明卿却是一如既往的低调,但是也偶尔会传出谁谁家的女儿在追求他的消息,但是并不会让她意外。这样出色的明卿如果没有女人喜欢那才是天下奇闻吧?
而当年风流的不下于叶歌的另为一个男人越轻侯却是传出了婚讯,对象当然是对叶姿,说来还是让人很羡慕的一件事情。只是……这婚讯却是叶姿小姐亲自告诉她的,更让她惊讶的还是叶姿小姐的话。
“书长安,当我的伴娘吧。”她当时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亲爱的叶姿小姐,我们之间很熟吗?
好像是知道她在想什么,亲自来港岛的叶姿只是搅拌着杯子里的咖啡淡淡道:“我这个人没有什么朋友,能让我看顺眼的人不对多,看在能直接甩了叶歌的份上我相当欣赏你,所以想让你当我的伴娘,而且你没有拒绝的空间。”
“你这也太霸道了吧?”当时的她还有一点生气,她可不是越轻侯能容忍她的坏脾气。
而叶姿却并没有将她的怒火放在眼里,只是淡淡的说:“你来这边已经三年没回去了吧,甚至还直接在这边读了研究所。坦白说呢,我虽然欣赏你但是也觉得你挺傻的,而且傻的没必要。你如果觉得你喜欢的那个明大公子不爱你,你就让他爱上你不就完了?对了,伴娘那件事儿我既然已经说出了口就不会收回去,如果不来就是不给我面子,如果不给我面子后果很严重。”
这是威胁。
绝对是威胁——因为正常人是不会跟叶姿这种女人过不去的。并且某些程度上她能请你也说明她是真的看中你,这也是给面子了……
哪怕这面子不是别人想要的。
于是这事儿就这么定了,她不情不愿的答应了下来,过两天就要飞回去测量礼服……这事儿自然是她那个身为大设计师的堂哥给包了。
“总之我不想去,而且蒋书仙那个女人我可不想深交。”这个女人的麻烦程度可是在她心中可以和叶姿并列的,可想而知会是什么角色。
并且她还有一点没说的是,她并不想见到那个男人。
如果她猜的没错,这张请帖一定是那个男人捣的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