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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商人,喜欢在新兴领域中占据一席之地,而家大业大的叶家却是多在传统型领域,比如房地产这种投入和侧重较多。

    “这是我父亲的决定,具体还要过两天才能知道,不过放心啦,在商言商,到时候不会跟你让这位董事长千金套交情的。”叶歌笑容莞尔。

    书长安看着碗里的菜,大部分都是他帮忙夹的,以前从未有过的待遇,她忍耐了许多许多天的疑问终于有些忍耐不住了,看着叶歌:“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叶歌轻轻颔首。

    “叶歌,你喜欢我什么?”她想知道,他究竟喜欢她如今这个躯壳的主人什么?

    这样直接的问题出乎了叶歌的意料,他放下筷子,擦了擦嘴巴,温润且收敛起过去轻狂的眼眸中带着一丝凝重。

    喜欢她什么呢?这真是一个好问题。曾经他也想过很久,但是一直都没有答案。

    可能是喜欢她小时候对待他的不同,叶哥哥的称呼听上去很好听,也可能是因为一直目睹她成长,在她身上所花费的精力远远超过任何女人。

    她是好看的,但绝对不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她是端庄的,但是论气质她一定能找得到更完美的,优雅的。

    但是她就是特殊的,没有理由,喜欢了就是喜欢,不同就是不同,珍惜就是珍惜。

    他甚至曾经没想到要得到她,只希望她能够幸福快乐,但是显然的,经过车祸这种事情之后他就认为明卿并不是一个可以给她幸福的男人。

    他太自私。

    诚然,他不是一个好男人,但是对她却是让我那不同的,他想要照顾她,好好的照顾,呵护一辈子。

    而明卿现在的浪子回头,在他眼中却不过只是一个男人失去了一样自己习惯的东西之后的正常反应罢了,他是一个男人,有时候更能看穿一个男人的心。明卿并不爱她,只是习惯了她的存在,或者说,突然发现她人不在了他会别扭,难受。

    那不是爱。

    那甚至不能称为喜欢。

    所以他想去将她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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