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只要明卿出现在她身边她就无可奈何,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不说,甚至连自己的心都有些把持不住。
等好容易镇定一点,她垂头,像是做错了事情的小女孩一样躲开他略带不悦的目光,低喃道:“人太多我走不过来,又在迎新大会上见他发过言,他还说认识我和我父亲,是我们家的世交……”
这些话都合情合理,是以明卿的脸色稍微好了一点,犹豫了下对她伸出手:“伸手过来,等下人多,我不想让你走丢了。”
在这么多同学的包围中怎么能走丢?
而且那些人还一个个好奇的看过来,似乎……似乎是认定了他们之间会怎么样!
可是对明卿的话她要是能有抵抗力那才有鬼了,尽管理智十分清醒的一个劲儿的提醒她,千万不要犯傻啊,千万不要犯傻,可是手还是略抖的伸了过去。
等终于和明卿的手握住的那一瞬间,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瞬间将她席卷。
那不是爱,也不是不爱,那是一种纯粹的不能再纯粹的欣喜和满足。
原来,喜欢一个人可以喜欢到这样,只是他对你伸出手,相握,就会有这种感动,感动到……想哭泣。
书长安眨眨眼眶将泪水忍住,可是心却终究是动容了。
书瑶,你一定很爱很爱他吧?
而对面的明卿,这个向来吝啬将自己的心情表现在脸上的男人,也淡淡的弯了眼眸,似乎十分欣喜,却也什么也没说,只是将她的手握住,握的紧紧的。
他现在一点也不想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