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昨晚殚精竭虑想出来的高招。
这样一来,可以明正言顺地霸占斯颜的时间,增加两个人的相处机会,让彼此之间的感情在逐步了解中升温。
他一直都深信,工作中的男人最有魅力。
而他,正试图把自己最强有力的一面展现给她看。
他要用事实纠正她脑子里那些对他的错误的观点与看法。
换言之,他要替斯颜洗脑。
这种公私兼顾,一举两得的绝妙好棋,他居然只花一个晚上就想出来。
哈哈,他真是想不佩服自己都难。
“系列报导?”斯颜困惑地眨了眨眼睛,几乎以为在电话那头的是主篇。
要命啊,她只要没睡够,脑子就不清楚。
她伸出手,努力拍了拍自己的颊。
“嗯哼!”他愉悦地吹着口哨。
进攻的号角已经吹响,斯颜,你逃不了了!
“谁做的决定,什么时候做的决定?”听出他不象是开玩笑,斯颜开始清醒,掀开被子,坐了起来。
“能在一夜之间做出如此英明伟大的决定的人,当然是不才在下我了!”嘉文得意洋洋,唇角含笑:“你动作快点,已经浪费了五分钟了。”
“可是~”他有没有跟主篇商量?
“没有可是,我说了算。你还剩二十四分钟。对了,记得穿休闲一点。”他拽拽地倒计时,顺便提醒她着装重点。
这倒是真的,主篇若是听到他的这个决定,哪怕是死了也会笑醒。
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谁让她是拿人薪水,替人做事的小人物呢?
只好牺牲周末替大少爷服务了,不是吗?
“哦。”斯颜放下电话,揉着眼睛,乖乖摸出去洗漱。
放下电话,她才发现,忘了问他地址。
但是,有什么关系?
如果预先知道地点,她持反对意见的话,他难道会采纳?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他肯定是驳回意见,维持原判。
所以,结论就是,知不知道没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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