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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本文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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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来是有关本文的情节构造,大家应该看得出来的,情节写的特慢的,比方说“舞会”那段,因为当事人印像深刻,讲的详细,所以,作者写的也详细---几事有女人的斗争的,谁不爱听?保证听过后,三年不忘记。

    “琳琳”这是她的化名,她确实分了前夫的五百万财产,几间店面,算得上有钱人了,再加上经营日本人给她的工作室,月入数十万啊,对我们来说,是真正的有钱人了,但她都很节省的,一般不会买那种动辄数万十几万的衣服,她说,她离婚后买过最贵的鞋子就是普拉达,一万三千五,其他服饰品牌都是买的打折的,几千万把元的,还只是工作场合穿。私底下,都是几百上千一件的。所以,不要对我说达妩妮,波司登上了不场面,她平常就爱买这类衣服穿。

    我同学的母亲在大城市给人做保姆,曾对我说过,这些富婆们花钱不手软啊,穿的衣服贵死人,但内衣却只是几十元一件的。有些富婆拧着个数万的包包,里面却装着卷筒纸的卫巾纸。这能说明了什么?

    本文的故事都是04年前的事了,06年,琳琳回到四川,在我所在的城市住了一段时间,她并未回老家,老家已没有房子,大多数人都认不得了,有些还闲言闲语特多。于是她就来了我的城市,五通桥。一个山清水秀,四通八达,景色秀美,有小西湖之称的五通桥。

    在小西湖举办的划龙舟比赛时,偶然碰到,然后相识,就搞到一起。说句实话在,我是女人啊,对一个比自己只大三岁却天差地别的女人说有多嫉妒就有多嫉妒,我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时,端午节那天,满大街的人山人海中,她正从三轮车上下来,我侄子跑得快,手里的糖葫芦撞到她身上,人家米白色连衣裙就被弄脏了,我怪不好意思,跑上去向人家道歉,然后看着面熟,才认起亲来。我与她也只是姻亲关系,就是我大舅妈的婶娘(文中的奶奶)的孙女(琳琳),那个“江怀民”,与我大舅妈是堂兄妹,因为是姻亲,小时候曾玩在一起,十多年后,又碰到一起,相互认识,就聊起来了。(注,琳琳的身世全是真滴,那个王新雨确有此事,只不过化了名而已。不过,话又说回来,本文里的人物全都化了名的。)

    那时,我还未写文,她的故事虽然能摆上一天一夜,却从未想着要写成文字。她在五通住了一段时间,后来又去了乐山居住,乐山比五通环镜更优美,更发达,她在那里买了房子,至于做什么,我也不清楚。

    她说,她的工作室在04年底,也还给了那个小日本。

    她说,姚千帆送给她的IDO戒指是真的,但却是量身订做的,价格是多少,她并不知道。

    她说,因为后来又发生了一些事(至于是哪些事,桃子暂时不停),她与楚家的关系也恶化了,姚千帆母子对她也很有意见,王新雨,后来怎样了,以后再说吧。还有王氏母女,及江怀民,还有奶奶等人,她说,没再联络,所以不知道。

    她还说,说到最后,她流泪了,她很想她的儿子~~~~~

    琳琳很少与我说这些的,有关个人私事,谁会说给不太熟的人听?可能是需要发泄吧,就像我被读者骂了后,我也会找人发泄一样。

    她与我聊完天,其实,就是06年端午节那天,她见了我的儿子,三个月大睡得像猪一样的小屁孩,她抱在怀里,哭了,很伤心的样子,然后,她与我来到一间饭馆,边吃边聊起来。

    就聊了那个下午,但我记得很牵固,至少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记住了。很得意一把,我并时没什么记性,可偏偏记这些东西记得特别牢。

    从那以后,她很少说她的以前的事,她去了乐山。五通与乐山很近,只需几元的车费,她去了乐山,但大家好像隔着一层似的,她太美,至少对于我这种井底之蛙来讲,我在人家面前,简直就是小丑一样的丑,所以,为了自尊,就没怎么在一起,大多数都是在网上聊的,连打电话都少之又少。

    有读者曾质疑一个离过婚的女人为何会得到那么多男人喜爱,这个,你问我,我问谁去啊,但如若你见到琳琳她本尊后,就会明白了。

    直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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