唇,栖身拿过在他身旁我的皮包,伶仃的高跟鞋踏着比音乐更响的声音离开了他的视线。
走在地下停车场,高跟鞋落在地上的声音在回声中显得更加摇曳动人。这时,在黑暗中慢慢走出一个人,黑色的衣服,蓝色的围巾,大大的墨镜“拿来,我等你半天了。”
我停了下来,用微醺的大眼打量他,笑而不语。
他见我不说话“你是记者?把刚才的照片给我。”
我感觉今天喝的酒量确实大了些,便靠在旁边的柱子上,抬头晃了晃头,表示没听懂他说的什么。
他皱深了眉头,将眼睛拿下“我刚刚看见你拿手机拍照了。”他的睫毛卷翘好看,与带着墨镜时的狂野不同,摘下墨镜的他,容颜可爱,眼睛中透着黑色的幻彩。
我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在小皮包里掏出我的手机,对着他。他看我又拿手机对着他,劈手就来抢我手中手机,我将手机藏在身后,他在争抢中,不觉与我拉近了距离。鼻息就在我的眉间,在我仰首间,暧昧的气流在彼此唇齿间流动。
他后退了一步,神情有一些尴尬。我又将手机放到他面前,尽在咫尺的作势要拍他,他似乎真的生气了,伸手付在我的手上,有丝强硬却有不想弄疼我的将我的手机扭转到他的手中。我继续靠着墙,他将脸埋在蓝色的围巾里翻找着我手机里的图片,看他的样子有丝孩子气,我不禁笑了笑,他确实很可爱呢?怪不得那么多的歌迷喜欢他。
当他翻找到刚刚我在夜店照的照片时,长长的睫毛颤了颤;
。我的照片中照的是一个蓝眼的绅士,嘴边噙着暧昧不明的笑热烈的注视着我。
我伸手点了点他的鼻尖,拿过我的手机,朝着我的车走去,离开依靠的柱子的时候,我便觉得不对,今天的酒就算在烈,以我的酒量不会如此眩晕,我眼前的车出现了双影,逐渐飘离,越来越远,就在我要倒地的时候,一双手收紧在我的腰间,我看见蜜天尽在咫尺的脸。在昏迷前只见他不停的说着什么。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躺在偌大的床上,身上是件丝质的男式衬衫,蜜天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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