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程新雨才知道,那个将白衬衫穿得极其好看的男孩是沈宇遥的同学,叫做叶维宴,从知道叶维宴的名字开始,“叶维宴”这三个字,就已经深深的刻在她的心版中,再也无法磨灭了。
与叶维宴渐渐熟悉是她初中毕业之后,初中毕业了,暂时没有升学压力,她就好像出笼的小鸟一样,每天只想着要到哪里去玩。
母亲一直不赞同她每天往外跑,整天在她耳边千叮万嘱,说女孩子整天在外面跑太不像话了,于是,她学乖了,每次都说到隔壁去找沈宇遥问题目。
那段时间里,叶维宴整天跟沈宇遥玩在一起,他们两个出去玩,也会带上她。
当然,用沈宇遥的话来说,就是看她可怜,所以勉为其难的带上她。
每次,她都被沈宇遥的话气得牙痒痒的,觉得他将她当成了拖油瓶,是对她的侮辱,每次每次,她都会跟沈宇遥来个唇枪舌战。那个时候的沈宇遥根本不懂什么叫绅士风度,只知道怎样将她气得跳脚。
如果不是叶维宴在一旁劝说,程新雨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次想要将沈宇遥大卸八块了。
他们三个人在一起,她觉得叶维宴都是起了“调解”的作用,每次叶维宴在一旁劝他们不要吵架的时候,她都会得意的对沈宇遥说:“沈宇遥,你看看人家叶维宴,你好好跟人家学学什么叫做绅士风度,整天跟女孩子吵架,你好意思吗你?”
沈宇遥瞥了她一眼,说道:“女孩子,就你这样,也好意思说自己是女孩子?不就是一块搓衣板嘛!”
意识到沈宇遥那轻蔑的视线停在自己的胸前,程新雨的小宇宙再次熊熊燃烧,话不经大脑的脱口而出:“有本事你也长得跟我一样大!”
话音刚落,四周死一般的寂静,两个男生的视线都停留在她不甚雄伟的胸前,她恨不得马上找一个地洞钻下去,心中对沈宇遥的怨恨更加的深了,恨不得冲上去,喝他的血,吃他的肉,以泄心头之恨!
虽然,她与沈宇遥经常吵架,她也经常在叶维宴的面前闹笑话,但是,她却觉得自己见不到叶维宴的时候,总是会不自觉的想起他,见到他的时候,心跳总是会比平常的要快很多。
渐渐的,她才明白,那种感觉叫做动心。
原来,她已经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已经动心。
然而,这样的心情,她却不敢跟任何人说,只能将对叶维宴动心的感觉全部收藏在心底,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拿出来慢慢的感受,感受那种在心间溢开是酸楚与甜蜜。
那时候,她的日记里,满满都是叶维宴的名字。她会记下叶维宴今天穿了什么衣服,跟她说了什么话,跟她说话的时候,脸上是怎样的表情。
暗恋的心情,就好像吃了一条苦巧克力,苦涩,却会让人回味。
她暗自决定,不管花怎样的代价,她都一定要考上叶维宴与沈宇遥的大学,然后,再跟叶维宴表白。
虽然一直以来,她觉得叶维宴对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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