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市是一座繁华的大都市,其贸易,金融,经过多年的发展,G市已然成为一个国际经济中心。
星晴杂志的本部位于G市最贵的商业中心,北面是G市最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南面是G市的最有名的奢侈品商业街。
在娱乐圈里,最让人感兴趣,最吸引人眼球,最让人孜孜不倦的自然就是明星以及各行业的名人的八卦了,所以,星晴以挖明星、名人的八卦为宗旨。因为第一时间报道了好些名人的八卦,星晴杂志已经成为了八卦杂志行业首屈一指的杂志,紧追其后的是爱夏杂志。因为两间杂志社旗鼓相当,每一期的销量都会拼个你死我活。对两间杂志社的员工来说,他们之间经常弥漫着没有硝烟的战争。
星晴杂志社位于大楼的二十七层,杂志社被规划成不同的版块。因为部分记者已经去跑新闻的缘故,此刻,杂志社里的人并不多。
没有去跑新闻的员工都在自己的座位上埋头苦干,不是在电脑键盘上敲敲打打就是在翻阅着桌面上不同的资料。
杂志社会议室的门虚掩着,会议桌周围已经坐了好几个人,会议还没开始,几个参加会议的记者都在聊天。
“兰错,你就好了,因为那一篇《豪门贵公子沈宇斯与萧智皓竟是同**人》的文章让徐颖峰对你刮目相看!说真的,你有没内幕消息啊?”就算不涂口红,嘴唇也像血一样红润的同事君莫离半是羡慕半是妒忌地对兰错说。
被唤为兰错的女子摇摇头,一头短发随着她的动作晃了晃,她的手指在文件上敲了敲,然后说道:“我们这些小人物,哪有什么内幕消息啊,那些消息还不是我和新雨辛辛苦苦跟拍得来的。”
她又不认识什么大人物,而她们这些当狗仔队的,很多新闻都是自己风吹日晒的追回来,说起追新闻的辛酸史,那还真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啊!
“说到程新雨,她怎么还没到啊?她怎么老是这样,老让大家等,一点公德心都没有!”君莫离没好气地说着。她和程新雨是同时进公司的,可是程新雨的处处比她强,就连人缘都比她好,她的心里早就憋了一肚子的气了。
君莫离的话音才刚落,会议室透明的门就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程新雨急急忙忙地推开会议室的门,冲了进来,说:“我来了,我来了!”
程新雨有着一头不曾受过染、烫的长发随意在脑后束成马尾,她的发质极好,乌黑柔亮。她的眼睫翘而卷长,一双明亮有神的眼眸,鼻梁秀挺。唇薄红润而且晶莹剔透,她的皮肤白皙甚至是苍白,像是极少从事户外活动,而且不是个爱晒太阳的女孩子。
严格来说,她构不上让人惊艳的美女等级,应该说,她像一朵清妍小花,不引人注目,却有其耐人寻味的清韵,在角落散发着新雨的、沁人心脾的淡柔芬芳。
但是,程新雨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们,这一切,都是错觉!什么人不可貌相,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