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海州城都知道我是傻子,听说《宋刑统》律书上有所谓的‘三不打’,我人傻,就是其中一种‘不打’――刑不上傻子。哼哼,我犯了刑律,如果情节轻微,县官都不会打我……如今你说,我有没有胆子一拳打死你?你说我将你打死之后,府衙县衙会如何处理……要不,你试试?”
既然是地痞无赖,自然是心思灵巧的人。敢到人门口公然吵闹的,那都属于无耻无底线的人,他们才不在乎脸面问题。所以那青衫男子回答的很快:“你敢不敢打倒不是问题,只是我不敢试。我拿自己一条命试探你敢不敢,当初你连蒙都头都敢动手,我万一试探失败,小命都没了,至于事后你得什么惩罚,那已经彻底与我无关了――我都死了,你受不受惩罚,我有什么收益?
便是事有凑巧,凑巧你心情好,把我当个屁放了――咱家本来活得好好的,继续活下去,对我来说不是收益,只是平常日子而已。所以,试探你,是一件只有损失没有受益的事情,而且是拿我自己的性命去做这个试验,我才不傻呢!
天下女子何止千万,这桩婚事不成,大不了我再寻她家,我也没什么损失,不是吗?所以,时大郎,你厉害,我走路。你就当今天没见过我,今后你也绝不会再见我――你走南我走北,好不?”
青衫男子的身体重新降到地面,鼻尖离开了时穿的胸膛,青衫男子发觉,自己刚才看到的那一切仿佛全是错觉,其实旁边的人都在移动,他们已经躲得老远了,且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是“我不认识他”。
这样一群闲汉站在崔姑娘庄门口,东张西望看风景,有机灵的还两两扯着门前的闲事,大家都在拼命的装过路人,这场景虽然诡异,但也不是难以理解。
时穿依旧保持笑眯眯的神态:“没错,全海州城都知道我是傻子,都知道惹恼我就是一拳头,我打人从来不用第二拳,所以我出门的时候整条街空空荡荡,因为没有人愿意拿性命来试探我的脾气。
你是聪明人,聪明人一般活得长,我喜欢你这样的聪明人,时候不早了,你妈喊你回家吃饭,还不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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