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手下那一群身着黑色衣衫的高手们四散在汴京城的南北西东,他们并不去打探,只用他们猎鹰一般的双眸在仔细地搜寻,不到万不得已,他们是从不开口的,即便是同伴之间,他们使用的也只是眼神,一抬眼,一转眸,便会有无数的讯息传出,而无须去多言什么,因为他们觉得言多必语失,觉得世界上最微妙、最诡异的莫过于人嘴里说出的话,变一个停顿,改一个转折,一句话便会大相径庭,他们宁愿相信自己敏锐的观察力,或者说,他们相信自己的心更多于相信他人的嘴。
“哎呦!我的小祖宗,你倒是快着点啊!”当铺老板连拉带拽地扯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还要腾出一只手拉着速度缓慢的小伙计,而小伙计却不争气地摔了一个狗啃泥,两只手里的东西也腾空后落了一地。
老板惊呼一声,赶忙检查着他的金银细软可有缺少,一边心里暗想:若不是怕一时间露了富,早就雇上一辆马车了,这年头,什么都不怕,就怕别人知道你有钱。他手里忙乎着,却不慎从袖口中露出那一块旷世的美玉,骂骂咧咧地收拾好东西,他才是发现已经搭于袖口外的玉佩,幸亏那玉上挂着的穗子勾在了袖里才不至于掉出来,猛地吓出了一身冷汗,他本能地拍着自己的胸口,心说:好险,好险,就是为了它才舍下店铺买卖,若是不小心丢了岂不是得不偿失?
他做贼心虚地向四周环看了一圈,周围人群涌动,却是各人忙着各人的事,该买菜的还买菜,该买鱼的还买鱼,似乎并没有人留意到他和他这个不起眼的小伙计发生了什么,憨憨的傻笑着,仔细揣好了那宝贝,他们主仆二人慢慢向城门方向走去,出了城,就没人再认识他们是谁了,出了城,他就不再是以前那个小小的当铺老板了,一切富贵荣华就在前方,他心里美滋滋的。
出了城,走动的人越来越少了,一丛丛灌木林遮挡着本就不甚明媚的阳光,好在这并不影响两个快步行进人的心情,太阳的温度没有左右人心里的温度,因为那黄粱美梦不必入睡便已包裹着两颗狂热想要发财的心,头脑的温度慢慢地在沸腾,以至于在这样人烟稀少的地方,即使周围是这样的静寂,这傻傻的一主一仆也没有发现已跟随他们多时了的两个男子,也难怪,以他二人那愚钝的脑筋,再加上后面两人上乘的轻功,他们要发现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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