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鱼还未咽下,他居然一把抢过我手头的鱼,说了句:“我也要吃,”便狠狠咬了下去。
我眼睁睁地看着鲜美可口的鱼被他吞噬掉,只剩下头部和尾巴,又气又恨,气呼呼地道:“既然你喜欢吃,为什么不多买一条?”
他笑了起来,露出因吃鱼而弄得油亮的双唇,“还不是因为你。被你勾出食欲了。”
我没好气地瞪他一眼,抢过他手头的竹签,小心翼翼地吃着鱼尾,然后吐出鱼刺,不一会儿,一条鱼被我搞定了,见他一直看着我,不由微赧,“你这样看我做什么?”
他收回目光,说,“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吃食物的模样真可爱。”
“这是赞美么?”
“百分之百。”他问,“要不要再来一条?”
我摇头,“算了,再好吃的食物,吃的次数多了就没那种垂涎的感觉了。”为什么那些法国餐馆生意那么火爆,就是算准了人们对于食物“少好吃”的原理。
而亦海对我也是一个道理吧?先前因为从未得到过我,所以我之于他来说,就是一美味佳肴,刚开始吃的时候,觉得无比美味,就是不知道吃的次数多了,是否还会这样喜欢?
“对于大多数来说,确实如此。”他附和我的话,“可是,对于我来说,我不喜欢吃某一种食物,坚决不碰。就算别人再夸奖我都不会有尝的欲望。”
我看着他,思忖着他话里的意思。
他盯着我,目光炯炯,无比认真,“可是,我喜欢吃的食物,就算吃再多次都不会厌烦,不管是青蒸还是油炸。若想让我放弃对它们的喜欢,除非食物本身变质了,坏了。”
“---”我不知该说什么了,心情又沉重起来。
*
车子直接驶进小区地下停车场,正准备打开车门下车,他却一把拉住我,我问他干什么,他替我提了提胸前的领子,面无表情地道:“把围巾围好。”
我低头,我今天穿了低领的V领衫,怕冷,就在脖子上围了条围巾,刚才与他*,围巾被扯下来了,车子里不是很冷,便没有围着。
我说:“不怎么冷,就不用再围了。”
“不行,最好围着。”他看我一眼,“领子开那么低。”
我低头,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到胸前的隆起,现在的衣服都带着那么点露的,我的还算好了,瞧那些千金名媛在晚会上穿的晚礼服,那才叫露呢。
提了提衣服后领,我扫他一眼,笑,“想不到你思想还那么保守。”
他语气里带着不以为意,“凡是正常的男人,都不会高兴自己的女人穿那么露的衣服的。除非他们并不相爱,或是那男人脑子有毛病。”
故意忽略他前边一句话,我半开玩笑地说:“你就承认你思想保守吧,慕容凌威结婚那天,新娘子穿的可是露出半边胸部,照你这么一说,慕容凌威就得把新娘子关起来不成?”
“那不同---”
“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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