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一号,我正式成为《俗和爱》杂志社的员工。算得上是周云深的竞争对手,但因为双方杂志所推祟的风格不同,除了打肚皮官司就是打文字架,倒没什么恶性竞争事件。
我也知道被聘过去有挖周云深墙角的嫌疑,但周云深重色轻员工的行为已令行我极度失望。考虑片刻便同意了,并且胜任《俗和爱》的广告部编辑。
要说两间杂志社有什么区别,那就是我任职的杂志社效益比不上周云深的《女儿国》,不光是广告收入诱人,杂志的销量也非常可观,而《俗和爱》则要差上那么点儿。
不过,杂志社老总兼主编Madam(因为她本人已结婚,孩子都十多岁了,又非常喜欢美式称呼,底下人便戏称她为Madam)借由我在《女儿国》几年的工作经验,便把我安排到广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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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华对我撇下花店跑去上班非常不谅解,经常骂我因小失大。丽华说的也对,若我在店里帮忙,凭借我的手艺,及成亦城前妻这个活招牌,相信生意更是不错的。
但,我自有我的打算。
成亦城前妻这个身份,运用得当,当然会带给我可观的收入。但,这个身份有时也是双刃剑,运用不好,也会成为致命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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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官上任,还没做出成绩是不敢谈休假的,所以工作起来格外努力,再加上夜间还有一堂钢琴课,每天时间安排得很紧。不过,因为有杂志社工作的丰富经验,工作起来倒也轻车驾熟,同事间的关系也挺融洽的,这得归功于主编幽默又善解人意的处事态度。
但,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杂志社同一幢大楼里工作的,还有我昔日的同学,张爱华MM。
虽然不是同一楼层,但她就在杂志社的上边一层,听说职务是经理了,比起我那么大众化的编辑职位,和那么点薪水,人家算是金领级了。所以,每次在电梯里碰到,她总会隐晦地问我工作得怎样,待遇如何什么的。
我的薪水对她来说,当然只有被嘲笑的份了,但这都还好,最怕的就是她爱邀我吃饭。
邀我吃饭也还好,反正有人请客,反正她在我面前有优越感,反正她薪水比我高,反正她喜欢享受被羡慕的滋味,我当然不会客气的。
但是,最受不了的就是她时常把她的男友挂在嘴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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