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刘宇都不曾表明心迹,因为那个男孩子是优秀的,同一届,不同班级孙玉可的成绩排名永远是遥遥领先年纪第二名的成绩。
这个让刘宇稍微有些压力了。为了追赶孙玉可的成绩,刘宇很用心的学习,只为和他比肩同站在一起不是那么突兀了去。
年纪颁发优秀三好学生的时候,年纪第一年名的他上台领奖了,她只能站在隔他好远的距离了。她是三等奖。她刻苦读书,才能与他匹配。
这个是她最初的想法,刘宇在同龄孩子中,是比较早发育的,思想也比较早熟了。最早在一个投篮动作,就喜欢上了孙玉可。
之后便总是不经意间走到篮球场晨跑,他也在,只是他认识她的,没有关系,以后,以后会认识的。孙玉可高中见。这写字样依旧刻在初中竹子林的,那里面刻着好些人的名字,刘宇担心被被发现,用繁体字写上去的。
至今没有人知道的。
刘宇就是在初中就喜欢上了那个热爱打篮球的男孩子,在操场上总是能见到他矫健的身影,和帅气的投篮动作。
还是初中的时候,她就开始喜欢上他了,但是因为年纪小,不敢轻易告白,又怕被拒绝,所以只能把这颗炙热的心珍藏。
上了高中之后,刚刚分好班级了,看到孙玉可和她在同一个教室,她一点也不意外,很开心,很开心,终于可以在一起了不是吗?
班级是按照中考成绩排名次过来的,孙玉可很厉害排名第二,她成绩也很好,排在前十五了。所在班级是这所重点中学最好的班级,竞争也很残酷,类似爱情。
第三天,刘宇上晨读的时候,班上就有女孩子小声翼翼的八卦着什么,隐约听到了孙玉可的名字,刘宇竖起耳朵仔细听来。
“唉!听说了么?昨天晚上,孙玉可向苏晓晓告白了,今天我在食堂就看到孙玉可手中提了好几份早餐。”
“我也看到了,苏晓晓不是很喜欢吃小笼包子的吗?我看到孙玉可手上提了姜记的小笼包子的。”
“苏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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