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不提一字。”
她说那句话时,大眼睛很坦白地迎着我,使我毫不费力地就能感受到她那话里的诚意。所以,我想掐死她。
她一直以为,本公子执意留着她,是为了什么?
我对她不够好么?我已经吩咐得多不再让她沾手那些粗糙活计,我还要得满定期从城镇中为她带来女孩家的所用物什。她起得晚了,我任她酣眠;她做得累了,我任她偷懒。她爱吃茄泥,我让自己也爱上了那粘糊糊的茄泥;她喜欢从我房里偷茶喝,我要得多买来天下名茶便她取拿……
这个笨丫头但凡聪明,就该看得出来,她只要对我开口,要天上的星星我也会拿来。也幸好她没有恁般聪明,不懂得恃宠生骄予取予求。
可是,那并不代表我会容她离开。
决定把她送回大苑公府,我还想过,让这个小钱奴知晓本公子的财势,或者就不会那么笨到不可救药……可是,本公子何时需要那些东西吸引女人来着?怎么一旦遇上这个臭丫头,许多既有的一贯的坚持的事情都要改变打破?
~~~~
“长风,稀客稀客。”秋皓然拱着手,作着揖,拉着长长话音,“几年不见,才一回兆邑就来探望小弟,小弟不胜感动。”
我耐心惊人,竟有时间把这一句废话从头听到尾,“我的丫头呢?”
本公子认了,本公子栽了,就当本公子前世欠了那个丫头的!
几度同生共死的秋水,她的痴缠深情,我以其朋友之由推拒;以施医治人为由驾临试剑会的巫族天女,倾倒武林众宿,我只当一副白骨。怎么一个会打呼会流口水又贪吃又爱钱的丑丫头就值得本公子如此费心费力?!
任州试剑会,我重现江湖。来自些武林侠女、名门闺秀的目光,在明月不厌其烦的提醒下,我确信自己只是这一副皮囊,就能惹得不尽女儿家情动。那时,我忽生豪情万丈——那个小丫头,本公子已经要定了她,她岂逃得出去?
可是,可是……
三年的暗中布排,三年的韬光养晦,初回兆邑,恁多大事等着本公子着手,但第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