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连轩梧知趣地不再问下去,脑中浮现出微雨的绝世容颜。那么美的女子,另一种娇柔华贵的气质,让男子一见,便想倾其所有,一世保护。
只是,他的“所有”都是季连家给的,他其实是一无所有。
怅然若失,无尽悲凉。
出了巍山关,便不再有城镇,到达沫尔烈草原。游牧民族的帐篷零零落落,天寒地冻,草原失去了绿色,羊群默默在荒原中寻觅春的味道。
落目枯草,弥漫着死亡气息。
“轩梧,草原上常有狼群出没……”季连别诺想起什么,摇头道:“你瞧,我忘了,你应该比我更了解草原。”
季连轩梧曾经随父出征,沙漠行军,草原露宿,都是常事。
季连轩梧笑道:“有一年,我被爹爹派去押送粮草,当时年少气盛,很气愤为什么被派了个如此简单的差事,爹爹说一不二,我哪敢反对,只得硬着头皮接了军令。那一次便遇了狼群,当时没经验,全用刀用剑近身博杀,但哪里敌得过恶狼,简直一群又一群的前仆后继,我全身都是血,不过都是狼血。”
季连别诺接话道:“但那一战中,粮草成了胜败关健,轩梧一战成名,也是那一役,哈哈哈,果然是虎父无犬子。”轩梧成名过早,也是他不易躲避的一个因素,这正是季连别诺为何匆匆送他去集帕尔牧场的原因。
“惭愧,兄长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我和手下,哪里真有那么大的能耐赶走狼群,当时遇上了已经与我国结盟的格里木王。他率领手下,骑马将狼群引开,用箭射杀狼群,我们才得以脱身。”季连轩梧不遮不掩,大方透露隐情。
“哦?格里木王?”季连别诺想起“龙雀”匕首:“为兄与那格里木王也有一段交情。”
“那太好了,当日匆匆一别,还未来得及与格里木王道谢,日后烦请兄长引荐,也好一了我多年心愿。”季连轩梧一脸敬仰。
一望无垠的沫尔烈草原,枯草与天际相接,牛羊成群。寒风呼呼刮来,割得人面生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