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史宾离开,我的鼻子一酸,不知今后是否还有缘再见。去找宾丘贾报仇,只怕凶多吉少。不过,一想到自己终于长大成人,能给自己的家人报仇,我便顾不得担心这、那了。
我靠着黑电健壮的身体,摸了摸它的头,说:“你是不是以后也会很想念他?”
史宾对黑电的好,是整个毁城的人有目共睹的。史宾每天除了巡逻,就是与黑电相伴。他常常带着黑电去离毁城五十里的旷野上狂奔。那里有鲜嫩的绿草、甘甜的泉水。他还每天给黑电擦身,陪它说话。我怀疑,史宾对黑电的好,超过对毁城的任何一个人。
我摸着黑电健硕的脖子,口中说道:“黑电啊黑电,以后,你可不许嫌我对你没有史宾好而发脾气啊。”
黑电仰起头,打了个大大的响鼻。它用那大得吓人的眼睛盯着我,好像在说:“悦姑娘,你真是老油条,早早地,就想给我打预防针,害怕我半路扔下你不管。不过,我也把丑话说在前头,我也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真的扔下你不管。”
我嘿嘿一笑,觉得自己太搞笑了,好像自己能听懂马的想法似的。
史宾慢慢消失在视线后,我回破庙,换下夜行衣,穿上平时穿的衣服。我检查了一下自己:我的头发,一向如男孩般用帛布高高缠起、打结;衣服是粗布男装,也不显眼。最大的问题,应该是皮肤。我的皮肤过于白皙,怎么晒也晒不黑,常被守城的公孙江嘲笑营养不良、皮肤苍白。
我狠了狠心,出门抓了把泥,用手一搓,往脸上、脖子上、手背上,都抹了抹。
一切准备妥当,我抓住缰绳,翻身上马。
融城与毁城,相距也就三百里路。有黑马这匹千里马在,应该今天中午就能到达融城。
我之前也骑过几回黑电。它的步伐稳健、踩地如腾云驾雾般脚步轻快。不过,我更羡慕,它驮着史宾时不顾一切、健步如飞的感觉。以前,我让黑电快跑时,总被史宾大声喝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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