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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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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住她的手,非常暖昧地多用了点力,也就是说他捏了一下她的手;是的,捏一下,轻轻地捏了一下;这一下足以让她产生许多联想。最后,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们互相说了“多联系”,却没有互相留下联系办法,他没告诉她自己的手机号,她也没说她的电话号,他们也都没问;他是故意如此,她也许是出于矜持。这对他是有利的,因为他至少知道她住的地方,他可以轻而易举找到她,再说了,他也有去找她的理由:还书。鲁辉就是靠着这些小小的伎俩控制着事物的进程。

    然而,人的情感并不服从数学法则,也就是说不像一加一等于二那样具有逻辑必然性。

    鲁辉在地下通道的出口处辞别安琴之后,他的头脑里晃来晃去的全是安琴的影子。起初他并没在意,他认为这是一种享受。是啊,经历过恋爱的人大概都不会否认这点,那就是怀春女子的每一个眼神、每一种表情、每一个动作、每一种姿势——都是动人的,都具有特别的意味,都光芒四射。被爱情点燃的女人,不但改变了自己,也改变了世界。鲁辉还有意地去回味安琴头发的芬芳,那种洗发香波的味道他是熟悉的,但从她头发上挥发出来,就混合了另外一种气息,对其中的化学反应我们不太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气息让人迷醉。鲁辉又去回想她的声音,那声音软软的、柔柔的,但却不是沙哑的、魅惑人的,而是柔中有刚,带着金属的颤音,仿佛每一缕声音都是从钢琴的共鸣箱里飘出来的,能够让人耳膜和心尖共同振颤。接着,他又想到她的像蚌肉一样莹白的皮肤,像象牙一般光滑美丽的颈项,等等。这种回想和回味的确是一种享受。后来情况慢慢发生了变化,所谓物极必反,当他吃饭、睡觉、走路、工作无时无刻不在想她的时候,享受渐渐化为了痛苦。“莫非我爱上了她?”这个念头让他大吃一惊。

    “我会这么愚蠢吗?” 鲁辉自问。

    “是的,的确很愚蠢。”鲁辉认为。

    一个女人,他轻蔑地想,一个女人,哼!

    然而无论他怎样蔑视女人,他都无法改变这样的事实,即:一个女人竟然让他神魂颠倒。

    为此,鲁辉尤其蔑视自己。

    摆脱女人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去见她,征服她,把她变成一个下贱的女人,卑微的女人,一钱不值的女人,让她对你死心塌地,像狗一样跟着你,像藤一样缠绕你,像马蝗一样贴紧你。而你则铁石心肠地打她骂她嘲笑她唾弃她,当心,千万不要怜悯,千万不要退缩。

    得,经历了这一过程,你就可以弃之如敝屣了。谁也不知道鲁辉是从哪儿获得的这套歪理论,是否可行,显然值得怀疑,不过鲁辉是准备奉行的。

    周二傍晚,鲁辉拿着从安琴那儿借来的书来到北太平庄桥,又折向东,到马甸西路路口,该往北拐时,他停了下来。再走就要到安琴那儿了。

    为什么停下来呢?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有些犹豫,在马甸西路路口和北太平庄桥之间徘徊,后来又到过街天桥上徘徊。在天桥上,他感到桥身在轻微地颤抖,这颤抖毫无疑问来自桥下穿梭般的车辆。他也感到自己的肉体在轻微地颤抖,但他的颤抖来自于这样一个事实:“我行事向来果决,从未犹豫过,如今我犹豫了。”这并不是一件小事,“犹豫”显然不属于他,但又显然出现在他身上。许多天以后他才明白是怎么回事。这时他只是感到惊讶,并伴随着肉体的颤栗。让我们来看看他是怎么想的吧。

    “原计划到下次听课时再见她,我为什么等不及呢?”他认为两性之间是永恒的战争,如今较量的不是别的,而是意志,他去找她,岂不是一种认输的表现。

    “不,不能这样,决不能这样!”他怎么会向一个女人投降呢?当然,他去见安琴并不是要去投降,恰恰相反,他是去征服。

    “我要征服她,征服她!”这是他行动的动力,对达到这样的目的他也充满信心。但反过来想一想,他又有些泄气,“焉知不是她想征服我呢?要知道在最近的一次见面中完全是她在采取主动,我所谓的征服,说不定仅仅是她的征服,她对我的征服。”

    女人总是惊人的单纯,又总是惊人的复杂,如同硬币的两面,既互相对立,又互相依存。凡是将女人简单化的男人最终都会吃亏的,这一点好像不需要特意去证明,因为生活中的例子俯拾皆是。“女人,这是世上最不可思议的动物。”他自信不会犯低估女人的错误,可他又总是在邈视女人,这自然是矛盾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谁身上没有一些矛盾的东西呢?“见鬼!为一个女人而神魂颠倒,难道不害臊吗?”

    他往回走,可走得很慢。

    “也许我能在路上碰见她,”他想。

    完全有可能。说不定安琴回来晚了,这时刚下车,正拖着疲惫的步子走在街头,和所有这个时候回家的人一样面无表情。在迎面走来的这些人中是否有一个大眼睛、尖下巴的面孔?

    “见到她,我该怎么说呢?——‘嗨,安琴,想不到在这儿见到你——’装出一副偶然相遇的样子倒不难,可手中的这本书怎么解释呢?总不能说:‘你看我学习多么用功,出门散步都带着书。’即使这勉强说得过去(鬼才相信),那么又扯出了一个新的谎言——散步,‘你怎么会到这儿散步呢?’是啊,我怎么会到这儿散步呢?”

    “不能见她!”想到此,鲁辉加快了步子。

    走过北太平庄站牌约有二十米的样子,他又停了下来,站在路沿儿上,回过头来看着一辆辆公交车吐出来的人。在这样的距离,他是不会忽视一条大辫子的。

    他站了二三十分钟,然后义无反顾地回去了。

    他把书扔到桌上,不相信刚才傻乎乎地在街头徘徊的就是他本人。

    他在屋里来回地踱步,烦躁得像一只刚被圈进笼中的猴子。他心里反复诅咒着安琴,贬低她,侮辱她,仿佛这样很有快感似的——

    她漂亮吗?

    不,一点儿也不漂亮。眼睛虽然明亮,可是太大了;下巴虽然很有个性,可是太尖了;鼻子虽然挺拔,可是太不出众了;嘴巴虽然没什么可说的,可是好像不怎么会笑;牙齿虽然洁白整齐,可是——这与漂亮有什么关系呢?至于身段嘛——,难道女人长一个好身段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还有那条乌黑的辫子,简直丑死了,看看城里谁还留这样的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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