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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重逢之时切切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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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这个孩子。

    小重走到私语亭的时候,一身黑衣的萧之煜正坐在焦尾前面轻轻地弹奏,依旧是凤求凰,低婉的旋律一声声的传入小重的耳膜,竟然全是感动,总是感觉这些旋律自己早就听过,或者说他早就存在在自己的生命里了。

    一身黑衣的萧之煜,比原先白衣的时候更加的英武,远远看去完全不像个文人,倒是武将一般,只是这世间,恐怕没有武将会弹得一手好琴,琴声如珠玉一般的洒落,润滑了他周围的世界,小重轻轻地走进,看着他微微挑起的剑眉,双眸全是水泽,黑色的,有将自己淹没的热情,他看到小重的时候,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手下的琴曲也变得欢快起来。

    “你怎么才来,我等了你十天了。”萧之煜说话的时候有些责怪,却忘记了上次分手的时候,他们并没有约定再见。萧之煜知道,自己是昏了头乐,但是自己每次想到白衣的素语,总是会控制不住心动,甚至他无比的渴望自己毒发,因为只有毒发的时候,自己才是萧子玉。

    “我好像没有答应过你,我要来这里。”小重说话的时候,脸上带着不耐,她不喜欢有人自以为是的为自己规划行程,虽然面前的这个男子让自己见到之后就觉得心生熨帖。

    “可是我每天都会在这里等你,难道姑娘听不到我每日的琴音,我一直以为姑娘是个精通琴艺的人,却不知道,原来你根本就听不懂琴里面蕴含的感情,这几日,我没想到,竟然是对牛弹琴。”萧之煜有些愠怒,何曾有女人对自己这样的不理不睬,自己就像花朵一样,有着让女人忘形的魔力,他们都像蜜蜂蝴蝶一样的追着自己,让自己不胜其烦,可是这个女人,却好像恰恰相反。

    “既然是对牛弹琴,你就不用在这里等一头牛,如若你心甘情愿的等了,那你也是我族类。”小重还是非常的伶牙俐齿的,在自己的尊严受到挑战的时候,自己早就忘记了,站在自己面前的是当今圣上的胞弟,是文采让自己钦慕不已的永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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