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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拾四章 乱点鸳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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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到底能撑多久,他已经快四十岁了,这漫长的后半辈子,他该怎么熬过去。

    聿尊也来看过慕斯亚一次,而且还带着他那个可爱娇气的宝贝女儿,两个男人都是情场中的失意之人,聿尊以前还不懂慕斯亚为什么要对着别人的老婆虎视眈眈,现在轮到自己了,他那是深有体会。

    “慕慕,你说女人怎么就可以变心那么快呢?你说烟龙那只史前怪物有什么好,媚媚说我比不上他,你说到底我哪里比不上他了?”

    “聿尊,你还没有死心?”

    “你十年都忍了,我才五年,干嘛不能忍?别说我烟心,那只史前怪物一看就是短命种,说不定哪一天就去地狱跟阎王报到了。”

    “媚狐不是讨厌你吗?”

    “媚媚才没有讨厌我,你别不信,前些日子我才用美男计把她扯上床风流快活了一整晚,唉,男人那里可是得经常拿来用用的,你看你都当了十年和尚了,也不知道有没有坏掉。”

    “我不是不想,可我对其她女人没有兴趣。”

    “咱们都一样命苦。不过也不算太倒霉,最起码我有小小兔,你有墨墨,不过莫傲宇这家伙太不是男人了,咱家小小兔那么可爱,他竟然一点都瞧不上眼,说我家的宝贝兔配不上他儿子,慕慕,怎么说咱们也是好哥们,要不我就把小小兔给墨墨做媳妇好了。”

    坐在旁边削苹果的林子墨没发表意见,这五岁才多一点的胖妞还在咬着手指啃,好吧,他承认,她是有一点小可爱,胖嘟嘟的小嘴比花瓣还好看,不过他不喜欢这只呆头呆脑的兔子,跟她在一起久了,连自己都会变笨。

    林子墨是个小绅士,看着小呆兔眼巴巴的盯着他的苹果看,他也不好太过分,小小兔就是根墙头草,谁跟她亲她就看哪个顺眼,漂亮大哥哥对她好,她两只小胖手捧着甜脆的苹果,张着湿答答的小嘴就在他的唇上亲了一口。

    “墨哥哥,我喜欢你。”

    被一个六岁不到的小胖妞轻薄了,林子墨的俊脸当即就沉了下来,聿尊看到自家女儿就这样没了初吻,心里早酸得不行,直想宰了墨墨来解气,但兔宝贝那性格他是最清楚的,又呆又笨不说,还容易相信别人,女儿一天天大了,他也在一天天担心,林子曦和林子晨他是没什么信心的,就是两个毛头小子,他家宝贝兔太单纯了,姐弟恋那是绝对行不通的,千挑万选,还是林子墨好,而且他跟慕斯亚可是铁哥门关系,林妹妹那性格又温柔又善良,往后就算女儿嫁入了慕家,也用不着为婆媳关系担心。

    这么一想,聿尊就更加想把小呆兔和林子墨凑成对,而且岳父看女婿,他是越看就越开心,他们聿家什么都不缺,就是缺个能照顾好他家兔宝贝的好男人。

    “墨墨啊,我家小兔就拜托你照顾了。”

    聿尊这话明摆着就是把女儿卖给林子墨了,看着小呆兔缺了两颗门牙的小嫩嘴,林子墨眼角抽了抽,不过到最后还是没说话。

    慕斯亚心情不好,对于聿尊这乱点鸳鸯根本就没搭理,聿尊想到媚狐跟烟龙成双成对去了南美“度蜜月”,他也陪着慕斯亚一阵长嗟短叹。

    这边两个男人相互倾吐心声,那边的小兔已经把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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