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以为她因窃生恨、发狂伤人,从而不连累主子?纹月不承认,也是死命叩首,血至濡阶。
官员们问不准口供,只好在旁人这里细细查访,宋二老爷曾与田菁走得较近是实,他几天前接痰的一块帕子,还是田菁绣了送他的;而纹月之愚忠,也是出了名。因此访下来,田菁的交代倒大致可信,就依此定了案情,但法条该怎么用,却起了很大争议。以田菁来说,有人认为事情都因她而起,她又是个主子,该为婢子的行为责,故当为主犯,以明春秋大义;有人则以为她既未动手、也不曾起犯意,而且主动前来自首,不可责之以苛,否则有失宽仁政义。以纹月来说,有人道她以婢子之卑、为区区细故竟敢执刃行刺国家要人,罪不容赦,且坚不吐实,大是可恶,当判“具五刑”,午时三刻斩首,以敬效尤;有人则怜她行事全为“忠”之一字,就连投案后坚不吐实,也是为着护主,所谓“忠孝大义”为国家坚实之本,忠孝之人也万万不可轻易磨折了才是,不但不可斩首,反而要加以褒奖。
这般争执下去,人人引经据典,小小一个案件成了为政理念之争,朝廷人人侧目,但这明明是刑部的案子,礼部尚书叶缔居然不辞辛劳也上了本折子,道是:婢仆为主人所有,当服从主人、以主人的意愿为自己意愿,而主人也应照顾婢仆、并为他们的行为负责,这是乾坤的道理,因此,认为女妓田菁应为其婢纹月的行为负责的论点,很合乎大道。但应注意到:田菁被其主人卖出青楼,交由另一主人时,已由这更高一阶主人的意愿解除了其与其婢之间的主仆关系,田菁作为一项干净的契约对象,已转入另一个家庭、承担另一种责任,如果说纹月与她仍有关系,这对后一个主人是不公平的,也会造成社会的混乱。何况,田菁后来皈入道门,得号“致真”,持戒谨慎,与红尘断了联系。我国敬天礼神,若官府强行将人间的关系再加于道观中的人,对神是一种不敬。然而,其出家前的行为确有不当之处,才引发后来纹月的恶行,这在人间礼法上是一种罪、在神的面前也是一种业。正是为此,道人田致真才觉得自己有义务前来自首,也正是为此,我刑部衙门有义务建言其观监督田致真苦修赎业,如道观怠于此职责,我礼部衙门有理由怀疑该观对神犯下失礼懈怠的行为,并将进一步与其交涉。至于婢女纹月,无故击伤其女主紫宛,并心怀杀意刺伤国家三品功名之臣、侯爵府子弟宋怀,其罪昭然,当为自己行为付出代价,但念其犯案不为自身,只为其主,虽然对‘忠’之一字理解有偏差、行为愚莽、不足为训,故不宜加褒奖,但仍有‘忠’字在,可杀之,不可辱之,当判一刀斩首之刑,且时辰宜定在午时,而非午时三刻。因午时三刻为阳气最盛时,此刻处斩者魂魄消灭、不再入轮回,非大奸大恶之人不处此罚。念其一念之忠,准其以身偿罪,余者不妨恕之也。至于三品功名宋怀,因一己之故,使得家人不安、祖宗忐忑,虽于刑典无辜,于家礼却分明有罪,俟其养好肌体后,当命入祖庙忏悔思过。云云。
这个本子递上去,王特意召他到面前,道:“宋二可是你夫人的二叔!”叶缔答:“是。”“那你放了那个**,又判那婢子午时斩首、不加褒奖,不怕一些人说你对青楼女子高抬贵手,另一些人却说你牺牲弱小丫头为你亲眷复仇?”叶缔跪得直挺挺的,道:“臣只知,喇所至,内不避亲,外不避仇!”王看了他半晌,大笑,挥手让他下去,还对旁人道:“这个硬脑壳儿。”旁边的史官赶紧记下来:贤君直臣,其乐融融。
——“现在是秋天,纹月已经斩了。”李斗对你道。
你默然良久,道:“现在妈妈那边怎么样?”
“还好,盘子小一点,不过还撑得下去。”李斗道。
“那末,还有人找我吗?”你问。
“当然!”李斗笑了笑,“我看他们明里暗里快把京城一片土都翻了过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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