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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文言与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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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这两天挺出风头的,她看不惯。

    更让她看不惯的是,张斯那悠闲劲。

    差生就该有差生的言行,你听不懂,没关系,那你也得听,并且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才是。

    悠闲,哼,说明你不将我放在眼里。

    “张斯同学,请将这一段朗读一遍。”李丽的声音隔空传了过来。

    “嗯?”张斯一愣,抬头看去,面色疑惑。

    “老师喊你呢,还不起来?!”朱红低声说道。

    “哦”张斯这才慢悠悠地站了起来,仍旧不知干什么。

    李丽看他的模样,心中越发不爽。

    “将这段读一遍。”她冷冷地说道:“还要我重复几遍?”说完,还不屑地“哼”了声。

    张斯不禁皱眉,至于么?

    他的课本早不知弄哪去了,于是只得将朱红的书,直接拿过来。

    “这儿。”朱红为他指清楚地方。

    “嗯”点点头,张斯便开始读了。

    读的不是很快,却极为标准,更没有断裂处,平平稳稳地便过去了。字正腔圆,浑无半分方言的味道,似乎比老师说的还好。

    同学们很惊奇,朱红也满脸疑惑地看着他。

    不是差生么?怎么这个样子啊?

    以前也没看出他会那么多东西,总一个人待在角落里。这次的演讲,倒是让大家知道了他的博学,与能言擅道。可是开口闭口,也没听他说过英语啊。

    貌似,他平日英语成绩很差吧?

    巧合?

    也许吧,其实,许多同学已不大这样想了。

    经过这几天的观察,如果张斯有何过人举动,也是理所当然。

    不怪大家不知道,只是张斯太低调。

    人家会得多了,只是不愿张扬罢了。

    许多人均是这么想的。

    “张斯是个才子,极富才华,大家说我是他的老师,给了我许多尊重,其实,实在抬爱我了,我当不起的。凭他有才子的学问,却没半分才子脾气,就足够当我的老师了。”――――引自谢敏振《讲台生涯》

    李丽也很诧异。

    她知道,学习一门语言,绝非两三日便可成的。

    读的如张斯这般标准的,她不是没见过,却多是些外国人,或浸淫此道很久的。

    难道他一直很精通,不过没表现而已?

    张斯平日的作业告诉她,不可能!

    那么,只能是巧合了。

    文章不长,一段而已,很快便结束了。

    “不知道怎么让你碰巧,竟然读过去了,你是不是感到很侥幸?不过,我偏不放过你,将这一段翻译出来,不,将下一段翻译出来,要准确精炼,开始吧。”李丽待他读完,抬了一下眼皮,随即说道。

    她不信邪,今天就让你出丑!

    不过同学们却不大明白,因为她说的是英语,而且还非常快速。

    桃源是个小地方,学生英语基础有限,老师上课,均是是国语教授的,英语亦然。

    所以,当李丽如此说的时候,听懂的的只有几个人。

    这几个人中,就有张斯。

    不认真听课,有这么大祸害?

    他皱眉了,李丽这人,本就不是他所喜爱的。而方才的言语,无疑增加了他的厌恶。如此盛气凌人,实在不是个老师该做的。

    他又拿起了课本,瞟上了两眼,开始翻译。

    说的还是很慢,很清楚。

    听懂得人却不多,李丽就更不懂了。

    因为他说的是文言,准确精炼,达到了老师的要求。

    那些听懂了的人,不禁在下面赞叹,开始小声的鼓掌。

    “够了!”李丽喝道:“你在糊弄谁呢,找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来谭塞我,你这是什么态度!”说的是华语。

    张斯被打断了话,便停下来看她的举动,待听闻她的话后,微笑道:“乱七八糟?说不上。看来老师出国久了,祖宗的东西忘的差不多了,有时间的话,不妨补补,这儿毕竟是华国,懂一些总没坏处的。至于态度,在我想来,大概也不是什么问题。我是很认真的,所译的不敢说全对,八成总还能达到,老师如不信,可找懂文言的老师问一下。”

    说了一大串,听懂得没几个,因为这回又改用英语了。

    李丽全懂了,一时愣愣的。

    方才还能说是巧合,那如今又该怎么说呢?

    说的比自己还流利标准,这怎么可能是巧合!

    不管人家如何学的,也不管人家平时成绩如何,反正,眼前的事实,就是人家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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