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
于是,虬髯强盗挥舞着朴刀砍向天赐的头颅。
忽然间,天赐像泥鳅般脱离了那女人的束缚,虬髯强盗收手不住,砍伤了那女人的手臂,划出一道七八寸长的血口。
那女人吃痛,愤怒地说道:“废物!你的功夫几时变得这么差劲的。”
虬髯强盗说道:“大姐头,对不住了,我的刀要是长着眼睛就好了。”
大姐头呸了一口,说道:“混账!伤了老娘还敢顶嘴。”
虬髯强盗说道:“不敢,不敢。”
大姐头说道:“他受了重伤,坚持不了多久,赶快杀了他。”
于是,虬髯强盗又挥舞朴刀向天赐杀来。就在他的刀离天赐只有一尺的时候,天赐忽然闪身,趁势挥出一拳,击在虬髯强盗的鼻梁上,鲜血泉涌般流出。
大姐头骂道:“真是个废物,你们一起上。”
若是单打独斗,天赐也许还能坚持一会儿,可是群殴的话,天赐就只有束手待毙了。
但是有句话说的好,叫做: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算这伙强盗一起上,也未必一定能够杀死天赐。
天赐的手中还有剑,他从未忘记过这一点。作为一名剑客,剑就是他的生命。
他的剑法高深莫测。
雪花飘飘,北风萧萧。厚厚的雪地上又多出了一幅梅花图,这是天赐的杰作,只有天赐才能够勾勒出这样美丽的梅花图。
这群强盗死了,但是天赐也已经几乎耗尽了全力,他已无法再战。他想坐下去休息一下,可是,他忽然想到了那个女人,大姐头。她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出手,当然也没有死。
大姐头拍了拍手,称赞道:“好剑法,真是难得一见的好剑法。”
天赐说道:“谢谢你的赞美。”
大姐头说道:“不知道你现在还有没有力气和我比划比划?”
天赐笑了笑,说道:“当然可以,如果你有雅兴,我一定奉陪。”
大姐头说道:“好极了。”
天赐说道:“请亮兵刃,我不和手无寸铁的人打架。”
大姐头笑了笑,说道:“好,我喜欢你的性格,够直接,够狂妄。”
说罢,她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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