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些不懂事的蠢货不清楚,罗马人的力量到底有多强大!”
“我们递出了橄榄枝,却被人还以利剑。”司令官从一旁的架子上拿过自己的爱剑:“你觉得我们应该怎么办?”
“请您稍微冷静点儿。”副官摁住他的肩膀:“这里是瑞恩,不是凯撒里亚!”
“至少在罗马的威名传播到这里之前,我们都要尽量保持友好的态度,我们只有六百名士兵,还肩负着保护来往商旅的安全!”
“我明白!”康斯坦丁把剑挂在身上,扭过脖子看着自己的副官:“我会尽量保持冷静的。”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弄清楚这件事是谁干的。”司令官穿戴好外衣和头盔,把深色的披风套在身上:“然后,冤有头,债有主!”
“您的命令,长官!”副官微笑着低下头。
“让人把马准备好,把弟兄们都叫醒,叫上一个百人队的人跟我走。”康斯坦丁吩咐着:“顺便再带上两桶好酒,我要出门去跟人喝一杯!”
“您要去瑞恩?”
“去见见我那位好朋友。”康斯坦丁笑着回答道:“既然决定了要解决这件事,先去安慰一下那个丢了东西的当事人,应该是最好不过的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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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恩,嗯,和所有历史上有名没名儿的部落一样,它首先是一个地区,其次才是某个部落的名字。
这个地区叫做瑞恩,这个地区最大的一个部落(或者是母部落),也叫做瑞恩。
在古代社会还未进如城市时代之前,大概都是这个样子的。
至于原因,这很简单――――人类聚落的大小和数量总是要被这个地区的出产能力所局限,土地里产的粮食,森林里的猎物,都在限制着部落的大小和人口。
所以在部落时代人类往往有这个习惯――――小儿子留下来继承家业,而相对有能力的大儿子,则会跟随者他们这一代的某位能力出众的人物出去闯世界,在这附近的某个地方建立一个新的子部落,让这个部族能够繁衍壮大。
当然这个开创基业的过程是非常危险而艰难的,毕竟一切都要从头开始。这不仅仅是一种勇于开拓的精神,更是牺牲自我,将好的生活留给比自己弱小的亲人,一种朴实的牺牲精神。
而分出去的小部落一般都和母部落有种依存的关系,它们可以为母部落提供更多资源,同时来自母部落的知识与习俗的传承也帮助它们,不至于在大自然的力量下轻易地烟消云散。
而此时的高地人就在从这种比较原始的部落朝新的方向转型中――――因为他们已经学会了如何畜牧,并且可以从与南方的商贸往来中获得更多的生产资料,让他们能够壮大自己的力量。
瑞恩就是这样。
作为附近最大的部落,也是这里的母部落,瑞恩拥有着五千多户的人口,并且周围大大小小的子部落超过二十个,实力绝不容小看。
对于一个部落来说,有五千户人口,就等于它随时可以召唤五千名优秀的战士为部落而战,再加上它大大小小的子部落,招来个万把人就跟喝水一样简单。这个优势对于南方的文明世界来说,根本就是不可想象的。
虽然已经是拥有五千户人口,城市级(古代)的聚居地了,这里看起来依旧和村子没什么区别――――高高的尖木墙,还有几个形似哨塔的建筑将整个“村子”围起来,里面的房屋也是大同小异的长屋,至于道路什么的根本就不存在,唯一算是标志性建筑的,就是“村子”中央的酋长大厅了。
而这里也是唯一一个和罗马有所交好的高地人部落了,按照季节,哦感谢伟大的海神尼普顿,瓦伦湖一年四季都不会结冰。罗马的商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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