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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在北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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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活环境让他们中的一些人锻炼出了不凡的箭术,更多的战士则学会了用短矛和战斧狩猎,虽然没什么纪律,但也不能否认他们都是不畏鲜血的勇士。

    生活在比较靠近南方的,习惯上被称作“高地人”,短柄斧和裙子一样的上衣下摆是他们的标志,过着半农耕,半渔猎的生活,并且也有了比较大的聚居地。虽然也常干起盗贼的勾当,但还算比较容易接受,很乐于用皮毛矿材等特产交换粮食和布匹,在更靠南的地区,很多高地人甚至都加入了布伦努斯大公的军队,逐渐融入了南方的文明世界。

    而在更北方,在荒凉的迷雾山,那里的人相对来说就更加野蛮,贫瘠的山地种不出粮食来,也没有什么特产,他们的性格相较于南方的高地人更加冲动易怒,也更加嗜血,野蛮。拥有更加疯狂的战斗技巧,简陋的毛皮外衣是他们唯一可以拿来保暖的东西。生活的窘迫让他们对于抢劫和掠夺更加热衷,并且成为了一种风俗,仿佛生下来就要与人厮杀,活下来的那一个顺理成章的拥有死去那个人的一切。

    而这些来自迷雾山的野蛮人,尤其是西部的很多小部落,就是布伦努斯家族世代提防的对象――――对于这些不开化的野蛮物种,剑是他们唯一听得懂的语言。

    在康斯坦丁的舰队清理掉了很多附近的海贼之后,很顺利的和瑞恩的部落建立起了友谊,并且让他们知道了在南方多出了一个叫“罗马”的势力。

    崇尚勇武的高地人,被康斯坦丁的双手剑术所折服,很大度的允许他们在自己领地的沿海处修建一个小型港口和一座军营,并且成为了双方往来联系的中转站,罗马的商品和瑞恩的矿产毛皮,让双方都更加繁荣。

    瓦伦湖以北,瑞恩沿海――――罗马军营。

    “你说什么?!”

    军营大厅内,康斯坦丁惊愕的看着自己的副官,就连一旁还在烧着的柴火都不管了。

    “就在四天前,凯撒里亚举行的。”副官微笑着看着自己的司令官:“第一支罗马军团成立了!”

    “叫什么名字?!”

    “荣耀之剑,长官。”副官兴奋的回答道:“由保卢斯担任军团长,帕布留克担任鹰旗手。”

    “嗯,果然是他们。”康斯坦丁点了点头:“无论是资历还是经验,这两个人都是最好的人选了。”

    “顺便一提,您的侄子担任了军团的一个辅助联队的联队长,乌斯坦.康斯坦丁。”副官笑的咧开了嘴:“我可以第一个祝贺您吗?”

    “哈!这小子一点儿都不像我!”康斯坦丁不在乎的摆了摆手,但他的眼神还是出卖了他:“倒是更像麦希穆斯的侄子!”

    “年少有为啊,这下子您的家族在罗马就更有话语权了。”副官无不羡慕的说着:“一个司令官不够,还多了一个这么年轻的联队长,将来注定是有希望担任军团长职务的!”

    “算了吧,少说些奉承话。”康斯坦丁笑骂道:“去通知勤务官和厨房,今天晚上好好吃一顿!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大伙儿,都开心一下!”

    “明白,长官!”副官应声答道:“但是有一个问题,请您解释一下!”

    “呃?什么问题?”

    “您说要通知大伙儿一个好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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