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违法乱纪,连今上、官家也敢欺骗糊弄。端得是一等一的奸人!二是文人书生,仗着会识字读书,从史书学了些混淆事非,涂抹太平的混帐道理。无理强辩,借史讽今,为自己标榜清贤之名,趁机行那贪污腐化之罪。他们连国都敢卖!最后一种就是妇孺小儿。以弱者之姿,博取世人的同情,来逃避犯罪的惩戒。
古人诚不欺我!
这个叫程明前的小丫头,居然也深谐这一套。在一群大男人里哭得跟泪人一般,一幅孤苦无依的小白莲花的可怜样子。那一双眼睛却坚若顽石,如海底深潭,黑漆漆得渗人!泪眼婆娑中偶尔抬起来瞧向他,却又放射出“不准杀她”的凛凛寒光。竟然刺得他心中一跳,心驰意动。快绷不住劲了。
这个小女孩才是个胆大包天的小妖精!
这时候,锦衣卫们都露出了了然的神情,村长、村里正更是一脸同情之色。这才是小女孩的本身想法啊!很愚蠢,很天真,却很正常。一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小孩,自然对养大她的泼妇很依恋很感激。只记得了她的好,哪儿肯相信她是个坏蛋?这是小孩本性啊。
李氏满脸羞惭,流着泪望着明前。这妇人在生死关头走上一遭,再没有了泼辣和凶悍之气。此刻又惊又怕,扑过去抱住了明前嚎啕大哭。而雨前,也惊恐得紧紧抓住姐姐的手臂大哭,似乎生怕一撤手就会没命了。几个人哭作一团。
锦衣卫们都微微皱眉,看向崔长侍,请他示下。
倒不是他们这些硬汉子同情罪犯李氏,而是这个事太小了。像蚂蚁一般的李氏的小命,真是杀也杀了,不杀也就不杀了,掀不起什么大浪来。首恶程大贵已锄奸,小小的蝼蛄就不用太计较了。管她李氏知情不知情,是不是同犯,都撼动不了大局。
说她知情,她就知。说她不知,她就不知!
有什么打紧?更况且,这个哭得一塌糊涂的小女孩只是感动于她的养育之恩,才为她一力做保。她如今已是相国之女,归家在望,又何必得罪这位未来注定是个贵女的人物呢。
顺水人情,不做白不做。法也不过人情么。
崔悯真的有些头痛了,心里恹恹的,像堵了块大石头似的。咽又咽不进去,吐又吐不出来,把他恶心坏了。不过,他也是拿得起,放得下的人物。一看局势滑向一边,不好控制,也不再执拗。就立刻当机立断,下了绝断:“即是如此,那我就暂且不杀她吧。把这三个人都带到京城,交由范辅相和刑部商议之后再做处置。”
一句话出,铁案落定。风平浪尽。
众人尽皆大喜,李氏死里逃生,搂着明前雨前放声大哭。村长村里正也松了口气,不管怎么说,不再死人了就是好事。也赶紧帮忙收拾,安排了村里出了辆车马,让这仅余的母女三人跟锦衣卫众人回京。
人群忙碌中,明前擦去脸上的泪珠,抬起头,却正好跟崔悯的目光相对。一瞬间,两个人都来不及收了各自的表情,都看到了对方的表情。
一个是惊疑愤懑,心事重重。一个人是坦然释然,松了大担。都落入了对方眼中。
两个人表情不一,但眼光都是冷冷的,心里都生起了一股新的滋味。
――不管怎样,这个人可算是得罪惨了。
呵呵,得罪也罢。明前垂下眼,看着李氏婆娑的泪眼,遍体淋伤。觉得心里也温柔多了。
李氏是不是贼人她不知道,但是她养育了她五年,对她有一份养育的大恩。私塾的老夫子说过:“君子受人点水之恩,必涌泉相报”。她不是君子,但也有一点怜悯之心。程大贵拐了自己,他死了。他的婆娘李氏却养育了自己五年,还活着。男人为非作歹,怎么能让弱女子被诛连受罚呢。抢匪可恨,她对李氏却恨不起来。
让她亲眼看着李氏死在她面前,她怎么也做不到。
她的心里还充满了怜惜温暖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