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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到凌云一脸无所谓的态度,年轻小伙子彻底懵了,他之所以敢这般肆无忌惮,第一个就是因为家里有钱,他犯了事情,可以用钱来摆平,这几年,他开车撞过很多人,那些人起初都很气愤,可是在高额的金钱压迫下,都彻底无声了,因此这几年并未出现什么大麻烦。第二个就是在警察局有关系,只要不是当场杀人,他最多到警察局去一趟,而这一趟并非是去审讯,而是到那里喝杯茶,走走过场。
可是,今天对方见到自己开着保时捷,看都没看一眼,甚至自己说出杀人是犯法的,对方也只是在冷笑,根本不放在心上,这两个他得以依仗,百用百灵的东西都对对方无用,他拿什么去说服对方?
他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说服对方,因为凌云不吃这一套,在凌云心中,妹妹才是最重要的,其它的什么都不重要,即使在没钱,但只要妹妹在身边,他都觉得无比开心。
因此,凌云不会被金钱诱惑住,更不会被一些威胁恫吓住,这也是年轻小伙子拿不下他的原因。
“哼,你如此目中无人,实在是社会的败类,我不杀你,因为我怕你的血会弄脏了我的手。”瞥了一眼年轻小伙子,凌云轻哼了一声,说道。
这话一出,年轻小伙子顿时一喜,他最害怕的就是死亡,如今对方不杀他,那么命算是保住了,最多被打一顿罢了,他已经暗暗下决心,等事后,一定出钱叫一帮人将凌云毒打一顿,以泄心头之恨。
然而,年轻小伙子才刚刚惊喜了,就被凌云的下一句话给吓得脸色煞白了,因为凌云告诉他,让他今后躺在轮椅上过一辈子,他最渴望的就是自由了,若是整日躺在轮椅上,那还不如杀了他了。
他正要乞求,可是凌云却懒得和他废话,挥起刀子就朝着对方的大腿处刺了过去,准备切断对方的腿部的神经,只要神经一切断,那么对方这一只脚就很难再用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