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里,从这边到那边,少也需要走三十余里的路程,在平路上走三十余里路倒是不需要花费多长时间,可是森林却是不同,它不仅难走,还有危险,搞不好就会被某些生物给袭击,必须小心谨慎才行,这就无疑延长了赶路的时间了。
虽然心中有些不爽,但是凌云也是无可奈何,谁叫自己身上有不干净的东西了?如果是光明正大的,那就不需要这般麻烦了。
“算了,等将妹妹解救出来后,在去公安局办理各种证件吧,省得以后麻烦。”自从父母去世后,原本的家被别人给占领了,凌云那时还小,不知道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很多证件都没拿就走了,幸好户口簿拿了,要不然他以后真会寸步难行了。
收回心神,凌云继续吃东西,休息,以便尽快恢复体力,这样的话,他就能快一点离开森林,到下一个城市去搭车,赶往云南田坛了。
十五分钟之后,凌云休息的差不多了,体力恢复了七八分,感觉不是那么老累了,他背起背包,站起身来,准备继续前进。
忽然,就在这时,凌云脸色一变,看着前方那片茂密的树林,喝道:“是谁?快点出来。”
刚才他正要棒球棒和手电筒离开,忽然发觉前方树林在抖动,他就警惕了起来,可是听了片刻,却没听到有动物的嘶吼声,凌云拿手电筒往那儿一照,发现一个穿着衣服的生物躲在密林里,他立马断定躲在那里的不是动物,而是人。
有人,这片森林里晚上竟然还有人,这是凌云始料未及的,因此他打起十二分精神,紧盯着那道身影的一举一动,一旦有不对,就立马发动攻击。
“呵呵,真是个激灵的小子啊!”寂静了片刻,一道声音从树林中传了出来,随即一道人影从树林中走了出来,显露在凌云视线里。
这是一个男子,长着一张国字脸,高大魁梧,头上剃了个光头,穿着蓝色休闲服,整个人显得很彪悍,和凌云一对比,凌云就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一样。
看着这道身影,凌云心中骇然,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因为他察觉到浓浓的杀气,这只有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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