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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零四章 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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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着吐谷浑的动静,当大战打起来之后,能够掌握住准确的情报,保证一击而破。

    “小子,你认为我们应该怎么开始,斥候队能够很快得到足够的情报么?”老爹还是有些不放心,这离了马甚至没有重盔甲的战斗,还是首次,自然老爹有些担心了,甚至来说,这是一种全新的战斗方式。

    “你就放心吧,阿爷,我们的斥候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可是我们手中王牌的王牌了,如果他们不成的话,那这仗就不要打了,再说我们的士兵,在路上我不是也把围猎的方式给改变了么,原定为固定的打猎的队伍,转换成了轮流围猎,这样也练了兵,我不认为这雪地的敌人能够比雪地的狼群还要厉害。”

    路遇狼群,这是杨恒没有想到的事情,既然有狼群的存在,就很难打到猎物了,所以,狼群是必须要打掉的,不然在一段时间内就很难有猎物的补充,可狼群也不是好惹的,虽然说狼群不会去惹大军的存在,可狼群会袭击斥候不是么,当杨恒遇到第一个狼群的时候,就很快改变了斥候的探查方式,让斥候中,甚至是军队里面有熟悉狼这种野兽的猎人来跟斥候一起行动,一旦发现有狼群的痕迹在,那么在斥候的后面都会紧紧跟着队伍的,他们不但要把狼群惹起来,还要拿这些狼来当食物呢。

    其实说起来,狼并不是特别可怕,可由于人们的心里作用,反而感觉到狼是最难对付的一种了,这样,无论是斥候,还是普通的士兵,面对狼群的时候,都会有些害怕的,在这种情况下,被激怒的狼群反而要占上风的,而狼最大的优势就是短时间的速度,还有扑咬,以及灵活的行动力。

    …………

    “狼群,快跑。”这下可是坏了,这一声大喊好似是把狼群给激怒了,也好似是这群狼有好久没有进食了,当这几个斥候转身的时候,狼群已经加到了最高速。

    “啊,”一个斥候一惊,接着就摔倒了,这真是越着急,这越出事情,“快,冲上去,否则前面的那名斥候的生命将不保了。”杨恒在远处一看也是着急了,一边大喊着,一边迅速的提到了最高速。

    当他到达狼群的面前时,这名斥候已经被狼群咬伤了,这没有盔甲的斥候还真没有任何的安全感,杨恒为了让队伍迅速前进,可是一件盔甲都没有带的,甚至连衣服也不是穿的特别的多,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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