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是伤痛。
可是他又怕依婍会被自己吓跑。
“然后……我十二岁开始混**,打架杀人的事几乎占满我的时间。我从一开始帮别人打下手,走到最后别人为我打下手我的手上染上了太多的血腥,这些血腥也染红了我的脸。我永远忘不了,这都是沈丽珊给我带來的。”
别人家十二岁的孩子,正丰衣足食、享受生活,肆无忌惮的接受父母的关怀,对着电脑或对着书本努力着。可沈希尘却过早的走进社会,沈丽珊为了锻炼冷酷无情的性格,不惜将沈希尘介绍给了一群小混混。
只能说,沈丽珊太有远见,城府太深。
“阿希……对不起。”作为旁人,依婍听着听着呼吸都变得沉重,更何况是当事人?
“十七岁那年,沈丽珊看上了汪熠彤这只大肥羊,一手策划了我和她相遇。汪熠彤果然喜欢上了我,”眼中闪过一丝促狭,那一抹眸光显得那般的危险,“然后,沈丽珊开始怂恿,汪熠彤开始向他父亲引荐我。我改了名,跟了沈丽珊姓,从**这个泥泞中挣扎出來,开始着手商业上的事。我试过连续一个星期沒合上眼,只为了看明白一本晦涩难懂的商业技巧书。当然,我从來不质疑自己的智力。但能爬上那个位置,说白了就是靠女人。”
“我开始建立起自己的商业王国,沈丽珊也如愿以偿的当上了贵妇,在程亦一家面前扬眉吐气。沈丽珊想着攀高枝,想要爬的更高,自然想继续把我从火坑里推,一步步的,我取代了汪老,甚至将他手中80%的股份都拿到了手。汪熠彤因为要回外国完成学业,顺便带着沈丽珊说要环游世界。沈丽珊带着私心,一心想要夺到汪熠彤手中余下的股份,便欣然答应。”
抿了一口热水,沈希尘带着悲戚轻蔑的哼了一声。
“为什么不反抗呢?”高傲如斯的他,不应该会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混**,靠女人这些事情根本不能与现在的沈希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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