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错了人,如果我离开的话,想必我在他心里的形象就会变成吃不了苦的富家子弟。
“我开动了。”我笑嘻嘻的将筷子夹向炒土豆丝。因为这个色泽最好,白色的土豆丝,枝枝饱满,竟还泛着滢光。绿色的辣椒和白色的土豆丝都是那么好,细细的嚼着嘴里的食物,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点点了头:“绝情的味道。”
“咦,你怎么知道这个是我炒的?”绝情来我,了菜,似乎很不明白,想必心里还在想我是不是去偷窥去了。
“你亲我一下,我就告诉你。”我像无赖一样索吻,对他眨了眨眼,大有他不亲我,我就不告诉他的意思。
可是绝情也不含糊,对着我的嘴就狠狠的亲了下来,不过一下就离开了,我到愣了半天,我只是开口逗逗他,可是我却忘了绝情是在哪里生活过的,哪里会有半分含蓄,但是我感觉周围的目光,到有些脸红,没想到我本来是要调戏的,结果反被调戏。
“咳咳。”我亮了亮嗓子,掩饰自己的害羞:“那天在府邸吃饭时我就记住了你做饭的味道,现在吃所以就识得了。”
绝情上下打量了我一下,不缓不慢的说道:“没想到你还有这般奇异功能,总算让我发现一个优点了。”
“噗。”听了绝情的话,我很没形象的将嘴里的汤喷了出去,我居然才有一个优点!
现在不是纠结我有几个优点的时候,而是着眼前,每份菜上都泛着点点水光,那不是他们做菜时所作的效果,而是我的口水。
“我……你们别吃了,要不我给你们做吧。”我感觉特别羞愧,好好的一顿饭竟被我的口水所淹没,不过我却感觉我的口水是强大的。
绝情斜眼的了我说:“你会?我还是算了,我可不想英年早逝。”说完便拿起筷子伸向被我口水玷污的菜,我忙抓住绝情的手。谁知他却说出了让我更想喷饭的话:“我都吃了你几年的口水了,还差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