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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恶霸小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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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名,又恩荫了个中书舍人的官职,勉强也算体制内了。

    另外,严鸿虽然文不成武不就,除去生来的一副好皮囊,乃是个一等俊美人物外,却也不是纯花瓶人物,倒也有些过人处。他于帐目之上,颇为了得,五六岁就趴在柜台上看管家算账,等到了八九岁时,有时眼里看账本,口里报出钱数,竟然比管家的算盘珠子拨的还快。

    长大之后,他耳闻目睹爷爷严嵩、爹爹严世蕃在朝中的勾心斗角,更是有了一肚子坏水。严嵩索性便将严家的生意交给了这个长孙打理,倒也算是人尽其才。

    大明朝开国时,太祖爷朱元璋有明令,士农工商,阶级分明,连穿衣服都有规定。官员是第一等,商人是第四等,官员当然更不得经商了,哪有玉勺子去搅马桶的道理?

    但说来也怪,喜欢拿着玉勺子搅马桶的硬是不少。而这个太祖制度,就跟洪武时贪脏六十两就要剥皮实草的制度一样――谁若是到了嘉靖朝还拿这个当成铁律看,那只能说是图样图森破了。正如说,真要按“贪污六十两剥皮”这个执行,那干脆把大明的官员集体拉出来剥皮好了,还省事,冤枉的准超不过百分之一。

    同样的道理,要说官员不得经商,那也是纸面上文章。一方面,官员自然会通过自家的亲属或家人来作为代理人;另一方面,有不少商人赚大发了,也会花钱买个功名。

    所以所谓官员不得经商这个制度实在是名存实亡,连当朝天子都要开皇店,何况他人?官匪勾结都不是怪事,何况官商一体?

    也难怪官员们想要做生意。明朝商税的标准为三十税一,就是说卖了三十两银子才收一两税。再考虑到当时南北物价的巨大差异,这个税率之低,可以说是对商人极为优待了。

    这种明面上的税率,并不代表商人一定负担低。原理跟前面一样,纸面上的是一回事,私底下是另一回事。地方上的苛捐杂税,陋规常例,官府盘剥,动动嘴皮子就能给你加上来。这不是要不要扒你一层皮的问题,而是能不能给你剩下一层皮的问题。所以明朝多数中小商人,如果打算严谨守法地忍受“体制外盘剥”,那通常还是很艰苦的。

    但是,一旦商人有了官员身份,这可就完全两样了。不但苛捐杂税、吃拿卡要的损失要轻了许多,甚至就连正当的税赋,也能蜻蜓点水地逃脱不少。

    这里外里一进一出,“官商”当然就赚得满盆满钵了。

    至于严阁老家的生意,试问,有哪个活腻的敢来收陋规常例?

    而这位大少爷严鸿呢,他自从17岁接手,经营有方,把严家原有的铺子、店堂打理得井井有条。

    那些掌柜的,管账的,傍着严阁老的买卖,大肥肉谁不想揩点油啊?你敢!以前还好说,现在严鸿大少爷管着帐,眼睛里不揉沙子。谁敢偷弄一两银子,你就等着被这一两银子噎死吧。

    鸿大少说得明白:你们占了严家的铺子,铺子里按月给你们薪水,也给你们分了股,生意好了年终分红少不了。我家老爷老太爷平素里还有赏赐,你们把着严家买卖,进货时那边多少也有点油水。都这样了,谁还敢黑账本,别怪本少爷没良心!

    真有一个掌柜的,账目上弄了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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