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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七十三 考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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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可是动了真格的,真格到了令人恶心的程度。比如万历三年,有地方府县官吏反应,赋税实在是太难收了,你说十万就十万,要是遇到了天灾人祸,农作物歉收什么的,你让我上哪给你弄银子去。

    张居正接到了奏折之后回家想了想,觉着下面人反应上来的问题也确实是有道理。于是在很民主的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又颁布了一条规定,从万历三年开始,各个地方的赋税,只要是收到了一定的数量,就算是没有收全,也不问罪。

    但是这个一定的数量,张居正给的十分明确,就是九成,哪怕是少一分都不行。

    这不明摆着把大家当白痴涮着玩吗?要是能收到九成,那还能叫苦吗?可是张居正用实际行动告诉大家,收不收得到,那是你的事,处不处分你,那是我的事。

    第一次被当火锅底料的,是山东的几个难兄难弟,运气实在是不太好,死收活收就是没有收全,最为搞笑的就是,其中的某一位仁兄,收到了八成八了,可是剩下的就是收不上来了,还是被张居正咔擦一刀,降职处分了。

    考成法,算是张居正的得意之作,改革的主要内容,即工作指标层层落实,完不成轻则罢官,重则问罪,坐牢杀头,令各级官员闻风丧胆。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有效的提升了明代各级官员的工作效率。

    然而,考成法有一个十分严重的缺陷。

    比如,朝廷今年要收一百万两的税银,分配到了浙江,就是三十万两,这事就是户部浙江司郎中来管,由他监督执行。

    郎中接到命令,就会传给巡抚。巡抚就要去找浙江布政使司大人,要求其限期之内收齐。

    浙江布政使自然不会闲着,把任务分配给各个知府,限期收齐。知府又传达给知县,限期收齐。知县回去再召集衙役,命令其限期收齐。最后衙役就是干活的人,挨家挨户的上门收税银。

    自明朝开国以来,一直就是这么个收法,看上去成效还不错,两百多年间,还没出过什么问题。

    可是考成法一出,事情就出麻烦了。

    原先是帝国中央下达命令,地方执行,遇上个天灾人祸,就执行不了,这也好商量,反正是三年一次的考核,政策灵活掌握,今年完不成,明年努力干。

    但是考成法一出来,就不行了,给多少的任务,必须要在今年就完成了,缺斤少两你就要自己补上,补不上就要下课遭罪受罚。

    这下就要了老命了,衙役收不齐,连累知县,知县在连累知府,知府连累布政使,要一层一层的追究责任,大家都是穿在一个绳上的蚂蚱,出了事,谁都跑不了。

    与其自上而下垮台,不如自上而下的压台。一声令下,各地官吏纷纷行动起来,不问事由,没有借口,单位时间之内必须要完成任务。

    于是顺序又反了过来,布政使压知府,知府压知县,知县压衙役,衙役最后就只能压榨百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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