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更不幸的是,我第一次发广告单,就被小区的保安逮住了。
保安将我带到了办公室,要查我的身份证。我担心他扣留不给,就说:“我没带身份证。”
保安又说要罚我五十元钱,我说:“我没钱!”
他见我油盐不进,又不好直接搜我的身,便说要带我去见他的领导!
我跟在他的屁股后面慢慢地走着,走出了办公室。趁着他不注意,我撒腿就跑,一直跑出了小区。他反应过来,立刻追在了后面。
可惜我从小就不爱运动,运动神经缺乏,跑起步来实在不快,没过多久就被他追上。他扯着我的西服不放,我就努力地挣脱,并喊着:“你放手!”
双方都在用力,“嘶啦”一声,我的西服被他扯开了一条裂缝。看他扯破了我的西服,我就在他身上踹了一脚!
我们争斗的地方已经出了小区,靠近马路边上,路边正好有一个治安岗亭!他便要拉扯我去见警察,见警察我可不怕,还可以让警察为我做主。
我又没做坏事,是他要罚我的钱,我才跑的!而且国家有规定:保安是没有权利罚钱的,而且罚钱也必须出示正规发票。
我们来到了治安岗亭,岗亭里只有一个警察在值班,他了解了我们纷争的原因。就打电话给附近派出所,要派出所派出警员将我们带回所里解决争端!
过了有一刻钟,警察来了将我们带到了警局。那个警察向我们询问争端地原因。
我说:“我在那个小区发广告单,他要罚我的钱。所以我就跑了,他追上我,还扯烂了我的西服!”
那个保安却说:“小区的居民,每次收信时,都会把广告单随手丢在地上,这增加了我们打扫的工作量!所以小区信箱里不许塞广告单。”
没想到的是,那个警察不分青红皂白就来搜我的身,从我西服里面的口袋里搜出了我的身份证、边防证、暂住证和空空无有的钱包。我的身份证是东北这边的,而我的暂住证登记的地址就是那个小区。
警察问我怎么回事?我解释说:“我之前就在那个小区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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