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小家伙还有多少本事没露啊!
反观场中的对手――斗笠人的身法也是非常奇特,往往在危急时便平展双臂,这时他的身形总会骤然飘飞,或侧移、或后退、或前趋,大违运动规律。
豪歌的到来令“小白”找到了主心骨,扑击得更为凶猛起来。
斗笠人大感威胁,不防之下,被“小白”的小爪子挠掉了头上的斗笠。
“这人怎么有点眼熟呢?”豪歌越看越是觉得不对劲儿,总感觉这个人自己在哪见过:“到底在哪见过呢?”
起源星的?当然不是,自己来到这里,除了与10086聚居点的人有过接触外,其它人就没见到过!
“能是地球上的?”
可地球上除了自己,所知的就剩下个“蝙蝠人”来到了这里。
此时“斗笠人”也不时地观察着豪歌,身上被“小白”趁机挠出了几条爪痕出来。
“呔!那厮!可是非人非畜的‘蝙蝠人’,还不快快与某家现形!”
豪歌被“斗笠人”看得发毛,大吼一声,气吞山河!下意识地又把多年不用的能量手枪取了出来,因为这把枪曾震慑过“蝙蝠人”,豪歌自然以为有此枪在手才是最为安全的,一时间倒是忘记了自己也有功夫在身的人。
“呔个屁呀,还不快让他们俩停手!”
“嗯?你这厮说话的声音某家在哪儿听过,说,到底是何方妖怪?信不信某家只要手指一动,就给你个电闪雷鸣、五雷轰顶!”
“队长!别开枪,是我!”
“哪个?”
“我!猎鹰啊!”
豪歌终于认出“斗笠人”的原身:“啊!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亲哥,你太能墨迹了,能不能先让这两祖宗停手先!”在分神之下,猎鹰身上的衣服已经被“小白”撕成一条条的了。
“不对,猎鹰那厮没你这般地多话,说,你到底是谁?”
…………
山间林地,小溪边。
猎鹰正就着清澈的溪水清理着身上的伤口,小白则坐在豪歌的怀里舔舐着自己的小爪子。另一侧,蛮战屠宰着一头山猪,准备着伙食。
“也不知小家伙爪子上有没有毒,清洗后还得再上点草药才行。”猎鹰边清洗边叨叨着。
“喵喵!”
“我家小白讲卫生,你就放心吧。对了,你的话变得多了,以前可不是这个样子滴!”
“哥呀,你是不知道哇,一个人在山野里生存了两年,连个能说话的人都没有,整天只能对着自己说话,太寂寞了,性情不变才叫奇怪的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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