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一样,我第一次接触了英语,年纪小毕竟有的是智商,六年级结业考试时,我的英语破天荒地考了九十五分,现在每当我回到学校,当年的英文老师就会拦住我说一些称赞的话,比如说:“当年你的英文很好呀,有没有兴趣给我的学生讲讲你是怎么从一个菜鸟变为一个大侠的?”
我的前十八年一直生活在县城里,本以为世上最高的楼就是振兴路上的中国农业大厦了,谁知一个偶然的机遇,我到了比县城更大一些的行政单位――市。在市里我见到了很多在电视上见过的地方,有博物馆,有很大的公园,第一次从市的火车站下来,我见到了很高的酒店,酒店的灯光闪烁在夜空里,我当时就有一种感觉,感觉是我还能去到更美丽更奢华的地方。
虽然我暂时地没有实现我的宏愿,我依然相信,会有一天可以实现的。当去大学的火车经过了天津车站,我隔着厚重的玻璃窗,见到了车站光洁的地板,高大的柱子,眼睛里有些潮气,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痛苦包裹了我瘦弱的身体,脑海中浮现了一个个的问号:“凭什么美好不是属于我的?凭什么我总是错过?”
火车开了,我的父母在旁边,因此终究也没哭出声来。
在和其它地方的比较中,故乡变得不再那么美了,甚至有点丑陋和无知。我在狂热地对功利追求中忘记了自己的出生地,故乡的概念一次次地变得模糊一次次地变得不再重要,不止一次地我萌生了逃离故乡的念头。就像自己身上有一块胎记,每晚我都会用手指去抓我的胎记,越用力,那层皮就越痛。
往后,我越发觉得故乡很恶心了,因为故乡里的一些人。
首先是我的高中老师,在高中的整个阶段,我学到了的最大道理就是:“世态炎凉”。我一开始是个成绩还不错的学生,后来我的成绩下滑了,随之而来的是我没想到的冷漠,先是身边的同学,本来经常对我低头哈腰一群人突然挺直了腰杆用各种各样的借口找我的茬,老师对我也越来越漠不关心。此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成功者永远不会感到孤独的。
再有就是我不愿提及的家庭,他们老了,真的老了,对于一些事情只会强迫你去做,他们想让你听他们的话,可是按他们去做是错的!他们的观念早就落后了,我写小说他们就不支持,非得责备我说:“你不是在做正事!”
全他妈的滚吧,我只不过是这辈子当了你们的儿子,让你们有了奴役我的名分。下辈子,我不想和你们产生任何的联系。
还有很多故乡的路人,他们的身上总带着一股痞气,夏天经常能看到一群群的膀爷身着刺青吆五喝六的徘徊于大排档,他们划拳的声音我隔着一条街都能听到。至于女的,则过分精明,尤其是一些私营的女商人。我就见过一个卖教辅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