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大,掏凶兽的窝,煮凶兽的蛋,各种机关陷阱骚扰那些强大的洪荒异种,偷偷拔了麒麟尾巴上的羽毛,偷偷用水去浇灌凤凰的窝,甚至还经常在远古巨龙的龙穴外面徘徊,梦想着可以吃烤龙蛋的凌风来说,孟晓孔只不过是将手臂弄成了只拥有麒麟百分之一血脉的麒麟豹的爪子而已,这值得害怕吗?
恐怕没有人知道,这货在一天之前还对着一个足矣称霸一片荒域的蛟龙霸主嚷嚷着要抓来做自己的坐骑,这得该是多么的胆大包天?
“这条麒麟豹的爪子不准变回去了,等下我要烤了吃!”
凌风若有所思的说着,从小在那样的环境中长大,太初的这些少年们对凶兽的肉可是有各种研究,每一个人拉出来都绝对算是一个标准的吃货,难得看到一头异种的部分身体,身体之中的馋虫终于冒了出来。
“找死……”
饶是孟晓孔平常怎么装作风度翩翩,这一刻也被凌风的话语给激怒了,粗大的右臂向着身后猛地一甩,砰的一声,空气都产生了爆鸣,而孟晓孔本人更是借助着这庞大的力量瞬间飞身向前,他要一招将眼前这个小子给杀了解恨。
孟晓孔是个不甘寂寞的人,他要出名,他要有很强的名气,他要让大师兄能够正眼看他,所以,他必须展现自我价值,而这一站,他打算先打出自己的名气。
因此,此刻哪怕他认为自己简单就能杀了凌风,但他还是决定了,要用自己最强大的杀招,一击必杀,展现出自己强大的一面,让人传颂,证明自己。
“撕天裂地……”
一声爆吼,飞身向前的孟晓孔身上突然间气息暴增,而后青色的光芒开始闪烁了起来,一种来自于蛮荒的气息从其右臂之中散发了出来,麒麟豹,哪怕只是蕴含了麒麟百分之一的血脉,但依旧是极为强大的凶兽之一,远远不是元境的高手能够敌对的。
此刻,孟晓孔这一条手臂瞬间变大了许多,有几丈大小,从天而降,如同老鹰抓小鸡一般,向着凌风抓去。
随着这爪子所过,空气之中都产生了刺耳的摩擦声,人们心底纷纷震惊,冷汗直流,这一击太强大了,那爪子竟然将空气都割裂燃烧了起来,整个爪子上的指甲都燃烧成为了红色,让人视线都产生了模糊。
“一招决胜负么?”
凌风双眼变得危险了起来,孟晓孔这一招太强了,连啸天等人都安静了下来,凝神看着,准备随时出手救援。
这时候的凌风有好几种选择,以无双的步伐绝对可以躲开,然后几个人一起上摆平了孟晓孔,这只是一种办法,但凌风不会这样选择,还有一种办法就是用自己新制造的秘密武器,那些咒兵道的人最擅长用的玉牌铺天盖地一般的砸下去,虽然花费太大,但解决孟晓孔不难,要知道,十多个玉牌可就相当于同时有十多个凌风发出最强一击,就算是孟晓孔也根本不可能侥幸。
但凌风最后却是依旧决定,这一战,要战的心里舒畅,如同曾经在洪荒林之中一般与凶手搏杀一样,那是所谓的,不战则以,若要战,必须一击必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