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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 家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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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上门来吃饭的阿姨不走,她也就不吃也不喝。

    为了不让于可欣的爸爸找到,她就经常联合林淑华,让林淑华帮她寻找可以躲藏的地方。

    帮选址,帮转移,帮送食物。

    这些事情,都是林淑华在于可欣的指示下做的。

    后来,于可欣长大一点了,这种技量施了很多遍,也不再好用了。

    于是,她不得不又改用其他的方法。

    每当有女人上门来,试图讨好于可欣的时候,于可欣就会与林淑华一起,对上门的女人进行各种羞辱。

    用剪刀剪烂她们买来昂贵衣服,把她们送的任何玩具礼品扔进垃圾桶里。

    骂她们“贱女人,休想当我的妈妈”。

    由于人人都知道于局长有多疼爱他的女儿,甚至放言只有女儿同意了他才会再结婚。

    所以,当一般的人遇上这种棘手不好教养的小孩,都自动的退散了。

    后母不好当,条件好的女孩,都不愿受这个罪。

    直到后来有一次,出现了一个特别的女人。

    林淑华冷笑着说道:“你爸爸一定还不知道,他想娶的那个女人,也是被你的阴谋给赶跑的吧。”

    于局长反复的做着于可欣的劝服工作,于可欣为了不惹恼她的爸爸,只能表面上答应接受这个阿姨。

    可是,于可欣却更不想让这一个可以夺走她爸爸的宠爱的女人进门。

    为此,在结婚的前夕,于可欣刻意设下了一个局。

    她假意说要请李淑华过来一起玩,吃阿姨煮的饭菜。阿姨高高兴兴的去厨房做菜了,于可欣却在这时候,故意从家里的楼梯上滚了下来。

    她摔断了一只手臂。

    她让林淑华做证,证明于可欣在与阿姨吵架之后,被阿姨把她推下楼摔着的。

    她们还伪造了一句证词“如果不听我的,这个家里有我没你!”来进一步证实于可欣与阿姨之间的矛盾。

    这一仗,是于可欣赢了。

    于局长最终没有娶那个有可能成为于可欣妈妈的女人。

    无论那女人如何的哭泣,自辨,但是因为有林淑华这个证人,所以于局长坚定的相信了自己的女儿。

    这一件事,也就成为了于可欣与林淑华之间,属于于可欣的最大的秘密。

    于可欣听到林淑华提起这件事,她脸都气白了。

    “你想说什么?”

    “那件事已经过去那么久了,你现在说,我爸爸会信吗?就算信了,那个女人也嫁人了,他不可能再去追那个女人了!”

    于可欣握着拳头说道。

    “是的。现在就算把这件事说出来,也不能改变什么。但是,却可以让你的爸爸更进一步的了解你的真、面、目!”

    “他一定不知道,他自己辛辛苦苦培养起来的女儿,是个变态,是一个会爱上自己爸爸的变态女儿吧。”

    林淑华的这一针扎得很爽,在别人最痛的地方,扎得最深。看着于可欣那副高高在上的怜悯表情被她亲手打落,看着于可欣再也不可以不可一世,看着于可欣哭得比她还要可怜,她总算找回了一丝属于自己大灵妖的自尊感。

    哼,卑微的人类。

    就算她们偶尔处于稍微强一点的地位,可是很快,她们也会被感情这种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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