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既然是一式两份,我希望我拿的那份也是七小姐亲手所写,这样才显得公平诚意不是?”
花著雨再次傻了眼,虽然她对合约上那庞大的数目确实很满意,可是如果让她拿着毛笔把一满篇合约抄下来,那岂非是要命?
她穿越到这里这么长时间,对于用毛笔写字一直都觉得是个非常不容易的技术活,不说那字写得难看,根本毛笔就只能让她当扫帚一样画大字,哪里能像别人一样写出比印刷字体还美妙的字?
见她坐着不动,方篱笙径直把沾了墨的毛笔递过来,半开玩笑道:“七小姐不会是连字也不会写吧?”
盯着面前那光洁修长的手指,花著雨硬着头皮笑道:“我堂堂一个千金小姐,怎么可能不会写字?只不过为了艺术性,我只擅长于一种细笔书字,这里好像没有,如果方大侠不介意,合约不如明天再签?”
方篱笙细细盯着她,天高云淡,眸光浮沉,花著雨心虚地别开眼,下一瞬,方篱笙已低笑了一声,收回了毛笔,不知怎么一转,手上已多出一支黑色拇指粗圆筒状物,“不知道这支笔符不符合七小姐的要求?”
花著雨不敢置信地接过那支还带着体温的像钢笔的东西,扭开黑色盖子,当看到银白色笔尖的时候,不得不惊叹,这确实是她只有在前世见过的钢笔。拧开笔筒,柔软质地的黑色部分全吸满了墨水,是货真价实的钢笔没错。
方篱笙并没给她发问地时间,“如果东西合意,还请七小姐动笔。”
花著雨也爽快,当下就照着他的原本用钢笔抄了一遍,自然字迹隽秀,令看者赏心悦目。
等两人分别各执一分签了字按了指印的合约后,方篱笙一撩袍摆,已长身而起,气定神闲道:“七小姐现在可以先行去大厅,我随后就带着司桐过来,别人问话,你什么都不必说,一切推到我身上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