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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侠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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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谁呀?

    也太霸道了吧。我吟诗也惹着你不成?难道这是你家地方?

    不远处不知什么时候站着一个人,有铠无盔。看来就是他大放厥词了。

    不过原天承现在心情好到爆炸,所以涵养几乎无限放大。自己已经窥到“道”的边沿了,今天什么事情都不会让他生气。

    除了,兜头一盆冷水。

    忍!好心情,不能破坏。我悟道了。

    但是,又来了一盆,而且一盆一盆似乎接连不断永不停息。

    谁这么缺德。天大地大,别的地方倒水不行吗。非泼我脑袋?

    原天承正要发怒,却听那将官沉声喝道:“君不见!”

    原天承吓了一跳。怎么他也君不见。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这声音宛如从远古而来,浩大无边,有一股无法抵御的魔力,原天承只觉得浑身冰凉。他发现自己突然站在水中了。

    澎湃的河水夹杂着泥沙从天而降,直直的浇在他头上,从每一个衣服的缝隙灌进去。现在正是八月末,虽然胡天八月即飞雪,可那是夸张,现在还是夏天呢。但是这水好像从北冰洋来的,冷的透心啊。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原天承顾不得浑身打冷战,眼见着那人的头发发疯一般的生长,就跟一群疯狂的黑蛇似的,顺着肩膀身体爬下来,瞬间拖到了地上。紧接着,变成了纯白色。

    白的宛如天山雪。落寞的人,寂寞的诗,绝世独立。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原天承感觉自己脚下一晃,突然发现自己在莫名其妙的升高。赶紧低头一看,差点被晃瞎了眼睛。

    他脚下竟然凭空出现一座金山。真正的金山,整座山都是金子做的,纯的!

    就好像凭空长出一座金字塔,他越升越高,而脚下全是金子,闪闪发光。

    原天承看着自己手指间那一锭金子,再看看脚下那还在不断生长的金山。突然觉得,这人也忒不厚道了,不带这样欺负人的。这纯粹是拿蚂蚁跟大象对比呀!

    那金山越来越大越来越高,他和小玉站在山顶,也越来越高,都有好几百米了,可原天承发现,自己一直要仰视那白发人。

    他诧异的看过去,却发现此人竟然是凌空站立。

    这……,莫不是真的神仙呀?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此人的声音如一块块大石打在原天承心上,每一句吟出,他的心口就是一下巨震,心脏几乎要跳出胸膛。

    终于,一口鲜血喷出。

    这什么人呀?

    “喂,那仙人,就算你厉害,但是你也别剽窃哥哥的诗啊。这是我哥哥刚作得。”小玉不满了。一边舔着哥哥的脸,一边质问。

    她耳朵鼻子之灵,天下无敌。虽然离得远远的,可原天承在筵席上的每句话她都听的清清楚楚。

    看见有人偷诗,自然不干了。虽然眼前人是个仙人,可仙人怎么样?仙人就能偷哥哥辛苦作的诗吗?

    哪有这样的道理。一定要为哥哥讨个公道!

    “他作的?”那人双眼瞪的牛眼一般,似乎听到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话,“你说这诗是他作的?”

    “嗯,就是,我哥哥刚作的。”小玉骄傲的说。

    “……”原天承想刨个坑把自己埋进去,这也忒丢人了。只可惜脚下都是金子,实在太硬。刨不动呀。

    头上的冰水一刻也不停,冻得原天承浑身哆嗦。这小强的保护也不灵了。怎么回事?真是“黄河之水天上来”呀!

    小玉看他躲不开那无缘无故的水,就靠过来,把大尾巴支起来,好像一把伞,把原天承罩在底下,才免了哥哥被浇的痛苦。

    “最讨厌你们这帮穿越的人!”白发人的鄙夷写在脸上,好像跟原天承说话都让他感觉恶心似的:“不论前世多么龌龊,卑鄙下流,不学无术,癞蛤蟆一样的垃圾,穿越后各个都好像天才诗人。见了当官的就下跪,见了女人就脱裤子,如此下作,毫无廉耻的人,也敢做太白诗?真羞杀某家了!”

    “你也会作诗?你也配作诗?”白发人怒吼道。

    这一瞬间,原天承突然想起了鲁迅先生的小说《阿q正传》里面,赵太爷训斥阿q:“你配姓赵?你敢姓赵?”

    “……”合着我在你眼里就是一蟾蜍。虽然原天承很认同眼前人的话,但是这样骂自己还是很难接受的。

    后世闲暇时候也看过几本穿越小说,那主角不论前世是什么。比如小瘪三啊,二流子啊,都没关系,只要穿越了,顿时化身情圣诗仙,女人倒贴不说,那诗词剽窃的叫一个痛快。

    从李白到李逵,从杜甫到杜十娘,没有不抄的。而且关键抄出来,当时的人就信。

    这就好像后世一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张嘴就来一首莎士比亚十四行诗,还纯伦敦口音的。正常人都会觉得这就是个骗子。如果周围的人毫不怀疑,反倒纳头便拜,认为此人浑身散发王八之气,只能说明小混混进精神病院了。他跑精神病人堆里面了,还是重症区的。

    一个人的修养是经过多年历练,结合自己学识养成的。如果在穿越前就是一狗屁不如的玩意,穿越后你只是回到了过去,并不会多出一种叫气质的东西。二百五依然还是二百五。二百五念一段诗,并不能改变二百五的本质。

    要知道,人要下流非常容易的,只有向上奋斗才是艰难。如果觉得穿越后遇到的人,都没见过二流子,一见这阿穿,双眼放光说道:“你好无耻啊,妾好爱你哦!”这可能吗?

    拿流氓当气质,那也太看不起本地流氓了吧。

    一部《水浒》里面大小流氓有多少?杨志卖刀是不是遇到流氓了?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是不是也是打的地痞?

    可见人古代不缺地痞,不用特意穿回去当地痞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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