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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神婆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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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葛天师,只不过赵雨壮知道这是大忌讳,所以也从来没向干妈去打听。

    不过他那位神婆干妈好像没多少忌讳,在赵雨壮工作后的第二年,葛先生神像旁边又立了一尊财神像,第三年又在其另一边立了一尊观音像,可谓佛道一家,其乐融融。如果上帝老他人家也比较灵验的话,神婆干妈估计会再加上耶稣像圣母像,来个东西合璧。

    赵雨壮觉得能够让自己这个七岁男童有着超乎常人的智商知识和社会阅历而不令家人吓晕的话,唯一的突破口就是他那伟大又无知的母上大人陈喜梅了。

    老赵家饭桌上的规矩有很多:第一,吃饭时不准发出声响,不准交头接耳,回答长辈问话除外;第二,家里来客人,小孩子不准上桌,只能等客人吃完才能吃或者躲在厨房里吃;第三,家里来亲戚,必须等亲戚入席先坐,然后才能入座;第四,小孩子永远不能坐上口位置;第五,小孩子永远不能先动筷子先开吃;第六,吃饭要保持吃相,夹菜只能夹面向自己的一边,不准站起身,不准吃独食,不准端盘子,不准东张西望,不准挤眉弄眼;第七,碗里的饭要吃完,不准有剩;第八,从盘子夹出来的菜不准再夹回去;第九,吃鱼时不能把鱼翻个(注1);第十,饭锅里盛出来的第一碗米饭必须先给长辈,小孩子不准吃锅上层的米饭;第十一,吃完不能推碗筷就走,必须问安(注2);第十二,吃空的碗筷不能架着,必须把筷子放在空碗的旁边摆放整齐。

    琳琳种种十几条,也亏得陈喜梅天天说顿顿提,才能让四个子女在长期的耳闻目染下能够记得这些章法,甚少在饭桌上出丑。

    “妈,今天是多少号?还有几天过年?”赵雨壮吃早饭的当口出声问话是违背了陈喜梅多年的教育准则,赵雨虹、赵霞和赵霙三姐妹都不约而同的抬起头,诧异的看向她们的小弟。

    陈喜梅正拿着气筒弯腰给自行车的前后胎打气,似乎也没注意到赵雨壮的不合规矩,顺口就答道:“腊月二十五,算上今个还有六天。”

    腊月二十五,这是一个陈喜梅的幸运日,也正是他赵雨壮的幸运日!赵雨壮内心一阵激动,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陈喜梅今天去高资街上办年货,会在庙湾的铁道口捡到一沓用旧报纸裹起来的零散钞票,总计一百八十块九毛,由此还结识了一个跟她性格相合的好友。

    一百八十块九毛,在后世看来连顿好点的饭钱都不够,但在一九八四年,木船社上下所有人的平均工资也就刚刚二十出点头,赵远山是连二十都没有达到,陈喜梅更是只能拿十块零六毛的病休工资,这一大笔钱对赵远山一家子来说可算的上是巨款。

    陈喜梅大字不识一个,虽然家徒四壁,身无分文,但在她淳朴的思想中并没有“天与不取,反受其咎”这句话,她只是简单的认为这笔巨款可能是别人救急救命的急用钱,也可能是一年拼命劳碌的辛苦钱,自己偷偷占为己有是要遭老天爷报应的。应在她身上还好说,要是应在自己本就命苦的儿子身上,那她真是万死难辞其咎,想补过都没办法。

    陈喜梅拿着这笔钱在铁道口附近等回来寻钱的人,没等半小时果然有人找来,辨别真伪过后,陈喜梅将钱交到那人手上。赵雨壮曾经问过自己的母亲有没有想过捡了钱就跑,陈喜梅有点犹豫的答道:当时如果一整天都没人来寻钱,她会把这笔钱拿回家。

    丢钱的人名叫廖春根,是靠近铁道口处庙湾的村民,前年买下了离庙湾不远的刘家闸的一个快倒闭的小石粉厂,那天去集镇上的农业银行取钱给工人发工资的回来路上不小心给弄丢了。正所谓好人有好报,廖春根当时就抽出一张工农军【十元】给陈喜梅作为答谢,两家人日后更是成了好友,赵远山和陈喜梅夫妇来年开春三月在木船社大门外的荒地上率先盖起的两间瓦房的盖房钱就是跟廖春根支借的。日后每谈到这件事,陈喜梅总是得意非凡,认为自己得了葛先生的眷顾,才能有这么一段佳缘。

    腊月二十六,也就是腊月二十五的第二天,是赵雨壮的外公陈守仁的幸运日,同样也是他赵雨壮的幸运日。当日下午,赵雨壮陪着外公用搬筝在江里捕鱼,结果捕到了陈守仁有史以来捕过的最大的鱼——一条数十斤重的大青混【青鱼】。陈守仁抠下一片鱼尾处的鱼鳞让赵雨壮赶紧带回去报信,好叫外婆刘兰英带上扁担和绳子来扛鱼。赵雨壮记得光是鱼肚子里的鱼肠、鱼卵、鱼油和鱼漂就烧了一大锅,连吃了好几顿。

    赵雨壮下定决心一定要借着这两件事,扯上葛先生大旗来唬住自己的母亲,好让母亲日后能多听自己的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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