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这次他肯拿出来一起讨论,已经是一件极具进步意义的事…咱们该干嘛干嘛去吧!”贝瑞招呼道,然后深深的舒了口气…
2010年的某一天(以小说背景为准),阿伦-艾弗森说:他打算跳出最后一年合同,以便签份更丰厚的六年长约,“我打算打到40岁。我非常希望留在这里。我希望在丹佛结束职业生涯。”
第二天,他遇上了一个几乎是他影子的对手——同样矮小、迅若闪电、视穿越防守如绕树一样轻巧的克里斯-保罗——16投8中得到22分11次助攻。
然后第三天,他被交易到底特律…
同一天,另一位3号在大苹果麦迪逊花园的板凳上枯坐全场,看着尼克斯和魔术不断抛出弧度平平的球,击中篮筐后沿。当名誉上的“纽约之王”艾迪-库里终于投进一个罚球后,特雷西-麦克格雷迪伸开遮住那双睡眼朦胧的手,笑了。
这是两个3号的2月,某个境遇迥异的夜晚:你很难从这两个夜晚间找到相同点——除非你开始看着这两个3号,然后试图回忆。
当然也有共同点,共同点是,他们一同缺席了过两天举行的全明星赛,然后纷纷扬起那张怀揣着发抖笑容的脸,对着记者漫不经心的说道——i-dont-care…(我不在乎)
2010年3月,翻开nba的数据单,遮住名字,去寻找阿伦-艾弗森:就像你在喧嚷的酒吧里找一个已经不复愤怒的吉他手那样难。当然,最后你还是会找到他的:场均出手职业生涯最低的18。5次,职业生涯最高的46。6%命中率,依然杰出的26分,而且送出职业生涯次高的7。5次助攻。难于寻找他是由于:那曾经最触目的部分——无所顾忌的投篮数和骇人的高得分——已经让位给联盟其他的得分狂人们。
看一眼他的比赛吧……你真的相信那是阿伦-艾弗森吗?整晚有时只出手11次,在24秒限时中经常控球不到10秒,连续几个回合将球让给队友处理,而自己站在弱侧;偶尔接过一个传球,晃动,用手轻点球让它远离对手抢断的手,从底线闪过找准打板点,一个低手抛板。他会为一个比自己小9岁的年轻人传球,而且和一群比自己小10岁的孩子犬牙交错的争抢,断球时越来越像个深思熟虑的老赌棍。
你该欣慰的说,“阿伦-艾弗森终于成熟了”吗?3月5日,当对阵湖人时,前三节,费城曾经的3号在汽车城还魂,在湖人后卫间穿梭如玩提线木偶,劈落49分。但最后一节,如梦初醒一般,他似乎忆起“我已经不在费城了”,于是,他最后一节只来得及出手4次,得了2分,听任科比-布莱恩特——从1997年全明星新秀赛、2001年总决赛以来屡屡与他作对的家伙——从他手中攫取了一场胜利…
“不是我停下了进攻,而是这里的篮球氛围不适合我…”赛后他把所有的激愤都献给了他的主队:“有些人亲自跟我说,让我不要赢下这场该死的比赛…只因为为了看起来更靠近状元的摆烂…这些人根本没有一点体育竞技精神,我很后悔来到这里…是的!”
接着乔杜马随即就让这位口出狂言,桀骜不驯的家伙吃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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