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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致我亲爱的弟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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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克的尴尬和窘迫,从头到尾,她都沉浸在一个人的独角戏中,一说完,就提着裙子走出了肯特家,她小心翼翼地,不让自己的高跟鞋踩到乡间的烂泥,也没有听见克拉克在身后郁卒地说,“……我是克拉克,不是卢卡斯。”

    克拉克一打开门,就看到站在墙边偷听的兰斯,他问兰斯,“兰斯,我该怎么办?那个人肯定不是我的生母。她以为我是那个什么卢卡斯。可是我不是,她一定会要求dna鉴定的!可我的血里根本就没有人类的dna啊!”

    兰斯点点头,“是的,针是扎不进你的手臂的。”

    同坐在沙发上,正在用小梳子给克里普多梳毛的瑞恩说,“我读到,那个女人现在准备去找莱克斯,她要对莱克斯说,你是他的儿子。”

    把头搁在瑞恩腿上的克里普多抬了抬头,对克拉克说了什么。

    克拉克懒得去拿翻译器,就直接问瑞恩,“它刚才说了什么?”

    瑞恩皱了皱眉毛,“我觉得你可能不会想听的。但是如果不转达的,克里普多会不高兴,他说如果连这种小事都办不妥也太无能了,这回他是不会帮你的。”

    克拉克耸肩,“他除了吃饭,哪回跑在最前面过啊?”

    兰斯这才说,“是的,已经可以吃饭了。”

    克里普多竖起耳朵,唰的蹦到了饭桌边,跳上他专属的豪华座椅上,可怜兮兮地望着兰斯,等着兰斯给他分肉汤喝。

    吃晚饭,瑞恩才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说,“哦,对了,差点忘了,你们去哥谭的时候,莱克斯办了订婚宴。莱克斯本来给了你们邀请函,但是你们不在,我和玛莎还有强纳森就代替你们去了。他说他本来准备直接办婚宴,但是还是想要等你们回来,让你们当他的伴郎。”

    克拉克想不明白今天怎么天雷一道接着一道的,“什么?!一个星期前我和兰斯走之前,都没有听说他交女朋友了啊。”

    “他们好像认识了三天就订婚了。”瑞恩说,“他看起来很喜欢他的女朋友……我是不大明白你们这些大人都是怎么想的。”

    兰斯则说,“我的天,不管怎么样,作为莱克斯的朋友,错过他的订婚宴已经不大好了,我们应该准备一下礼物。”

    “可是三天也太快了吧……”

    “感情可不是用认识时间长短来进行的,小朋友。”莱克斯站在门边,敲了敲门,“你们没有关好门,我可以进来吗?”

    克拉克望过去,莱克斯的手臂上还搭着一只纤细的白皙的女人的手臂,她鲜红的指甲比血还红。但是因为门太窄了,他们只能看见这一只手和红色的裙摆。

    “可以,当然可以。”

    红色的裙摆曳进了他们的屋子。

    这个女人像是一朵红玫瑰,红色的长裙,红色的指甲,红色的嘴唇。她的长发是黑色的,蜷曲这披散开来,捋在肩膀的一边,她的眼睛像是太阳一样乌黑、灼热,嘴角微微上扬,给她添了几抹飞扬的神采,最叫人注意的,却是她嘴角的那颗痣,随着她的一颦一笑颤动着,可爱而性感。

    若是以往,兰斯会觉得这样的女人美的太有侵略性,但是今天,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觉得这个女人莫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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