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01-22
我陆小夕,二十二岁,是一个平凡无奇的办公司文员,样貌不算出众但还算耐看型吧!
如今21世纪的女性有什么特点?不用猜都知道“女汉子,女屌丝,白骨精!”这三样我可都占齐全了。每天为了生活而去拼命工作,我挤公交挤地跌,毫无任何淑女形象。我是一个方向感极差的人,大部分时候挤地铁会朝着反方向跑去。因此,我是个比常人更需要付出努力与勤奋的迷糊虫。
因为之前的一次失恋,让我对爱情这个东西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恋爱中的吵吵闹闹都没什么就怕失恋,而且如果因为对方的背叛而分手,那滋味真不好受。
在办公室里我也是个敬小慎微的人,埋头于办公桌里一待就是一天,有时候甚至吃饭都顾不上,我觉得与其指望一个男人,不如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更优越的生活来的更靠谱点。
当闲暇时我会读一些言情小说,将自己幻想成小说中的女主角与书中的男主角轰轰烈烈的谈一场恋爱,爱的死去活来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可以自由的幻想。
可是,没想到那一天发生的事情改变了我的一生。
周末的一天,当我还在梦里与周公约会时,手机铃声响起“喂!小夕么?你干嘛呢?”
打电话来的是我的闺蜜孙子兰,瞧这名字取得,真孙子!不过因为她每天叽叽咋咋,爱聊八卦我觉得她特别像菜市场的大妈,所以我爱叫她“菜篮子”。
“你说我能干嘛?我正和周公约会呢,你搅了我的好事,小心我一把火烧了你这个菜篮子!”
“小夕别那么火大嘛!我男朋友前几天弄了两张参观卷,今儿是最后一天,念在咱们是好姐妹,这事不带你可不行啊!”
她这话说的她还挺仗义,一个破展览有什么好看的,什么展览也不比我睡觉重要,我强压住心中的怒火。
“我说菜篮子,你男朋友是不是出差了?”
“耶?你怎么知道?”她倒是惊讶的不得了。
“菜篮子,我跟你都认识十年了,不夸张的说你身上多少根毫毛我都知道!要不是因为你男朋友出差你会那么闲的找我?”
说真的,那个什么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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