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谢绝了九指哥送我回家,自己一个人散步回家,当做消食。从湘菜馆到我住的公寓中间要走过一条小路。
无路灯,有很多多拐的小道,很适合*等活动的发生。不过我不是特别的担心,因为九哥的关系,一般的小混混看到我还是满尊敬的,这就让我比较好奇九哥的江湖地位。
不过这条路还是给人不安的感觉。人类天生怕黑,自从几千年前老祖宗掌握了火开始,我们就不能忍受没有光亮的晚上。
借着手机微弱的光亮,急速前行,因为我看到在我前面的墙上有一个人的影子,他跟着我,他的动作很僵硬就和现在的年轻人喜欢跳的机械舞,每个关节都不像是连在一起的一样。
旁边有没有路过的人,忍不住越走越快,渐渐的跑了起来。后面的人影也越跑越快,手机已经不能保持这一个方向,随着我的手臂的前后摆动,投射在墙上的光线也斑驳起来。
快了,10米,9米,8米。。。。。。3米,2米,1米。到了出口,但是后面的人也赶上了我。
肩膀被身后的人抓住,我正想放声尖叫,就听见后面的人说:“小姐,你跑那么快干嘛,你掉东西了。”
回头一看,是一个小青年,样子很普通,手里正拿着,一个黑色的金利来的女士钱夹。
“你的,给。”他递给我。
“谢谢。”我真的觉得很不好意思。
“没事,走了。”他也不拖泥带水。
回到家把这事和黑票说了他笑话我说我疑神疑鬼。真的是我疑神疑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