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楞是没想起来!
吃完早饭,林觅仙唤我去学校。
我楞楞地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现在我可是通缉犯!
“我已经让天龙会派人去处理了,你不用担心。”林觅仙知道我在想什么。
我的罪名是:拐卖林觅仙和古浪山的凶杀案。
但如今唐超一死,对于我的通缉便没有意义了。毕竟单凭我家少了把剔骨刀,根本定不了罪。
只是,这种全国通缉,要取消也不是一两天能解决的,林觅仙说得如此轻松,好像天龙会比政府还要厉害一样。
啥……天龙会?
我心里咯噔一响,忽然有了明悟。到不是震惊,只是有些讶异。
但凡提到财富,人们往往便会想到盖茨。要说他是这世上最有钱的人,其实并无大错。但是,若论调动金钱的能力,盖茨兄弟连前十都排不上。
在欧洲的许多古老家族中,累积了几个世纪的财富,这不是一般人能够想像的。他们平常分布在无数个基金会、团体之中,但若有需要,他们立刻就能调动足可敌国的财力出来。
这样的团体还有不少,其中以犹太人的族魂社和华人的天龙会为首。
在我当初几次大展宏图的轮回里,天龙会不止一次对我发出邀请。不过我当时满腹豪情,想也没想便告拒绝。所以对天龙会的了解只停留在表面,不过有一点我知道,要想加入天龙会,最基本的一项条件就是拥有百亿资产。其它诸如背景啊资历啊,都是做为参考条件。
不想,林觅仙的师门竟然和天龙会有关系?
“好了没?”见我呆站着没动,林觅仙催促道。
我回过神来,冲她轻声一笑,问道:“要带书包吗?”
对此,林觅仙只是冷冷地瞪了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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