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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情敌,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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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9-07-29

    “谁?”

    我第一时间把林觅仙护在身后,失去了手镯的她,比普通女人强不了多少。

    寻声望去,通往二楼的楼梯转角处走下四人。正中间是位金发碧眼的外国青年,年纪不大,大概二十来岁,长像秀气,身材挺拔,本算得上是英俊潇洒令人喜欢的帅哥,可脸上挂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看着很不舒服。

    此时,他正搂着一位身材曼妙、娇艳无比的美女,满脸贵族气息地从楼上走下。

    在他身旁还有一位八九岁,眼睛大大的小女孩。戴着副黑眶眼镜,望向人时总会甜甜一笑,显得很可爱。

    走在最后面的是个小老头,精瘦矮小,很不起眼。

    “你又是谁?”金发男子说的是纯正的中文,冷漠的目光朝我上下打量。

    “你认识?”我扭头朝身后的林觅仙问道。

    林觅仙脸色变的极为怪异,略微颔首道:“拜见巡查使大人,不知大人到访,未能远迎,请恕罪。”

    听到这话,我楞了楞,之前到是知道林觅仙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看来这次消失这么久,把同伴引来了。

    金发男子冷傲地从鼻腔内哼了一声,瞥着我道:“怎么不回答我的问话?”说话的语气神态,像极了之前的林觅仙,不过他给人的感觉却很不舒服。

    美女高傲点那叫个性,男的没事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干嘛。

    有病呀!

    见我不吱声,林觅仙赶紧道:“回巡查使大人,他叫方成,是我新收的魂仆。”

    “什么?你收魂仆?”金发男子脸上明显的露出惊讶神色,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斥道:“你有什么本事?”

    呃……我顿了顿,揖手道:“回大人话,小的无啥特殊本领,有幸被主人看中,做一些斟茶倒水的粗活。”

    早听林觅仙说过,遗魂界最重尊卑,他既然是什么大人,为了减少麻烦还是礼貌点好。

    “哦?是吗?”金发男子疑声一哼,目光越过我,朝身后的林觅仙望去,“做为主人,你怎能让魂仆站在你前面,嗯?”

    最后一声‘嗯’哼得很不可一世,我闻声赶紧装作恭敬地往后退了好几步,大呼道:“都是小的不懂礼数,请大人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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