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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听说宋家的老头找过你了?”私人会所的包厢里,这个位置非常好,位于最顶层,巨大的落地玻璃能够整座城市的美景尽入眼底。窗外,白天用水泥钢筋造成的城市总缺少一点什么,但是到了夜晚霓虹闪烁,到处充满着流光溢彩的美丽,坐在沙发上的男人们,并无心欣赏这一切,嘴角带着笑,闪着如鸽血红宝石的光芒的红酒,被他们一饮而下。霍南天看着元烈,若有所思。
:“他要我在她女儿回国的时候借机认识她,并且追求她,向她求婚以最快的速度。”元烈的脸上带着人畜无害的笑,一连脱下西装,挽起袖子,亲自为霍南天倒酒。
:“你的条件呢?”霍南天挑了挑眉,如果他没判断错误,元烈肯定是已经默认了宋雄的提议了,但是是他不会白白娶了宋雄的女儿的。
:“他什么不多,就是地多,我要了他手里一块地皮三十年的使用权。”元烈喝了一口,这样年份的好酒,当真是开地瓶少一瓶了。
这样的条件倒是也不亏,只是这样便把自己给卖了,好像便宜了一点。:“这样就卖身了,听说宋雄的女儿是个书呆子。”霍南天不经意的想起了简曼,那也是个呆子,为一个死人劳心伤神的呆子。女人真是最难懂的动物,但是他不需要去懂,只要她乖乖的听话就好。
:“宋雄的心脏已经快要不行了,吞了他的产业并非难事,我也只是做点善事而已,妻子的位置谁坐都是一样的,或许这个宋宁就是最好的人选。”这一仗他将清扫掉所有的障碍,等到他走上红毯,举行婚礼的那一天,便是他主管元家的时候。而宋宁那种古板的书呆子,也管不了他的
私生活的,那是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傻子。
:“以你的手腕,在一个月内搞定一个书呆子,应该不是问题。”霍南天举着杯子,妖冶夺目的颜色如同她迷乱时紧紧咬着的嘴唇,一想到这个,下腹一阵灼热,他是怎么了,这两天就整天想着跟那个小女人缠绵在一起,怪只怪她的味道太好,在她身体里的感觉太温暖了,该死..........。
:“你应该准备好礼物。”元烈执着酒杯对着对面的男人示意,两人一饮而尽。
放在桌子上的手机轻快的响了起来,看了一眼电话号码,霍南天的眼底的黑暗慢慢的变幻着,仿佛转化成了一团化也化不开的浓雾........
:“先生,简小姐今天没有回来。”枯哑的声音说起来话来像含着口沙子般,霍南天的眉渐渐的皱紧,不知道是这样的声音让人听起来不舒服,还是这个消息让人听起来不舒服。他站了起来:“烈,今天我还有点事,下次我做东。”元烈看着霍南天急促离开的步伐,这跟他平时并不一样,多半时候,他是优雅的,尊贵的,怎么今天却看起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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