迹,所以不至于迷路。为什么在这里会提到迷路的问题?因为祈誓,他没有手机。
天空已经微微昏黄,祈誓终于走出了蛮荒森林,但他前进的路却被堵住了。
“看来就是你了!”
一个看起来流里流气的黄头发男人对着祈誓和他手中的照片反复审视了几眼,确定无误后,拔出了插在腰间的枪,对准了祈誓。
lm1374,装载有可微调生物枪管,温差瞄准器的大口径手枪,产自军火大家――洛马公司,能通过感应人体温度自动校准,是傻瓜式的对人专用手枪。
在被枪口瞄准的瞬间,祈誓向右侧挪动了一段距离,虽然对这把枪的性能一无所知,但不妨碍他将对手作为百发百中的神射手。
“砰”的一声,子弹应该会从肩头擦过吧。
不对!
突然的危机感降临,祈誓用右脚磕向左脚的关节处,让身体向右侧倒去。
子弹准确的穿过了之前右胸所在的位置。
高手能够通过枪口对准的方向提前预知弹道,从而进行从容的躲避,但这把傻瓜式手枪却是对人专用手枪,在对方躲避的同时,枪管会感应温差瞄准器反馈的信息进行自动微调,让子弹在出膛之前进行二次方向校准。在对手最得意之时给以最大的打击。
话虽如此,但这就是在欺负对枪型不够了解的对手,因为只要闪开的距离足够大,枪管还没到最大幅度拐弯的地步。
傻瓜式手枪,傻瓜都会用,也只有傻瓜才会中枪,说的就是他。
祈誓对危险出其敏感的神经救了他,在倒地的瞬间就一个翻滚,躲开了第二枪。
一次只能填装两颗子弹,这是傻瓜式手枪的傻瓜之名,由来的另一个原因。
但是祈誓不知道这些,待他闪躲腾挪了几次,黄头男已经换上了第二个弹夹。
但黄头男并没有开枪,说到底,他也只是一个二重异力者,跟昨晚夜袭的杀手同一程度,若是没有手枪在手,他是不敢面对眼前这个被怀疑活捉了他同伴的人的。
所以他右手持枪对准了祈誓,左手却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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